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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镇西】学校应该为孩子们提供自愿劳动的机会——为老师们写的劳动教育讲稿(3)

时间:2022-09-26 06: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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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镇西】学校应该为孩子们提供自愿劳动的机会——为老师们写的劳动教育讲稿(3)

“劳动要成为巨大的教育力量”

——关于“劳动教育”的思考与实践(三)

我上次谈到,对学生来说,他们的劳动主要分三类:家务劳动、学校义务和社会实践。

今天,我着重谈“学校义务”。

学校义务,也是劳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我这里用“学校义务”这个短语,就是想突出这么一个意思:学生在学校的有关劳动,都是学生“情愿”、“应该”甚至“必须”付出的行为,是每一个学生必须承担的“义务”。

学生在学校的劳动范围还是比较广的:每天的值日生、教室清洁卫生、每期固定的劳动周、各种实验室的打扫、校园卫生的保洁、临时性的搬运工作以及其他“额外”劳动。

这些劳动又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人人有责、轮流承担的劳动。比如,以学号轮流值日,轮到某每个同学时,那天他必须认真擦黑板、整理讲桌等等;又比如,教室清洁卫生,一般是以小组为单位轮流打扫的;再比如,好多学校都设有劳动周,由全校每个班轮流完成学校有关的服务性劳动。这类“人人有份、轮流承担的劳动”,进入了学校或班级的制度和纪律,保证了每一个学生都有机会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

第二类:自觉自愿的劳动。这类不在规则之内,但源于良心,出自责任,是学生们主动争取的公益行为。这些劳动往往是一些临时性或突发性的服务。

比如,开学第一天争取去图书室把教材搬运到教室,这件事不可能人人都去做,只能是少数同学承担。那谁去呢?老师当然可以指定,但最好是由学生举手争取去。又如,窗台上的花儿需要浇水了,谁来浇呢?当然也可以像值日生一样轮流安排,但我建议最好还是让学生自愿浇花。再如,突发紧急情况甚至自然灾害,班级或学校总有一些事情,需要同学们挺身而出——小到教室里的饮水机突然倒了,水漫一地,需要有同学自觉清扫收拾;大到发生地震,损害的校舍需要有同学自发抢险(当然,一般情况下,我们并不提倡这样做,但情况紧急有时候不得已,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也可以让学生力所能及地参与)。

这些劳动,虽然是自发自愿,但依然是一种义务,因为每一个人随时都享受了别人的服务,都是“欠债人”,应该以某种服务予以“偿还”。如爱因斯坦所说:“我每天上百次地提醒自己: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依靠别人的劳动,我必须尽力以同样的份量来报偿我所领受了的和至今还在领受的东西。”

在学校,我们比较注重第一类制度化的劳动,觉得这样比较公平。我完全赞成学校常规的轮流劳动制度。但我要补充一点,学校应该将校园清洁卫生的打扫和保持也交给学生完成。过去学生打扫清洁卫生,除了本班教室,还有公共区域(简称“公区”),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校园公区交给了物管保洁人员。这非常不妥。让学生参与打扫并维持校园卫生,这是极有意义的劳动实践。我强烈要求学校恢复过去的做法——让学生打扫公区。

当然,我更希望各学校能够重视第二类自愿性的劳动。我之所以用“更希望”的表述来强调,是因为第一类劳动大家都很重视,不需要强调,而第二类劳动的意义则还没有被更多的教育者意识到。

关于自愿性劳动的意义,我不打算空谈道理,我打算讲讲我教育经历中的案例,希望能够对年轻教师有所启发。

每次新生报名结束后,孩子们集中在教室里听我讲有关要求时,我都会用一句话作为赠送孩子们的一份“见面礼”,这句话是:“让人们因我的存在而感到幸福。”

如何让孩子们真正理解这句话并变成他们的行动呢?

学校广播通知领新教材了。本来我可以指定几位学生去领,但是我却要求愿意为集体出力的同学主动举手。尽管只有一部分学生举手,但这已经够了——当这几位学生汗流满面抱着各科教材回到教室时,我说:“同学们看,我们不是因为有了他们而感到了幸福吗?”

自发的掌声响起了。

这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感染,而自然而然的感染,就是最好的教育。

同样是开学第一天,下午放学时,需要安排学生打扫教室卫生。我同样不指定学生,而是有意问全班同学:“谁愿意为新集体第一次扫地呀?”有了领教材的“示范”,这次几乎全班学生都举起了手臂。

我情不自禁地总结到:“我给你们的一句话,是我送给同学们的见面礼;而今天许多同学主动为集体第一次尽力,这是同学们自己送给自己的见面礼!”

最后,我和几位最先举手的学生一起把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

在第二天交来的日记(我给学生布置的一种练笔形式)上,不少学生都感叹:“我为我的新班有这么多热爱集体的同学而自豪!”“我庆幸我被分到一个充满温暖的集体!”“我们班一定会成为最棒的班集体!”

自愿性的劳动,最能培养和检验孩子们发自内心的为他人服务的劳动观念。所以,我特别主张,班主任要善于在班集体中创设一种“自觉自愿劳动”的机会和氛围。

在班级内有意识地设置一部分属于大家的共同财物,交给学生自己管理与使用,这是培养学生集体主义情操和劳动观念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这些财物是由师生们共同创造(以集体劳动、筹集、捐献等方式)、共同管理、共同享用的,因而它既属于集体每一个成员,又同时属于大家,但谁也无权像支配私人财富一样来支配集体财物。这些公有财物可以是保温桶、小书柜、公用墨水、窗台花盆、班级报纸等等。

就班集体的日常教育而言,班上长期拥有这些集体财物,无疑为班主任提供了大量“随机教育”的可能:每天争取往保温桶里灌开水,当开水不多时先让别人喝;尽可能多捐出图书,爱惜小书柜里的图书;课间休息时,关心一下讲桌上的公用墨水是不是该换了、窗台上花盆里的花是不是该浇浇水了……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无一不反映出学生集体主义情操的高下和为他人服务意识的强弱。在管理、使用的过程中不但强化了学生“我是班集体的主人”这一意识,也培养了他们主动劳动的品质。

八十年代我教初一时,我班学生自愿捐款买了一个开水保温桶。教室里多了一个保温桶,表面上看是解决了学生喝水的困难,但在我看来,它将时时刻刻发挥出对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培养和劳动教育的作用。

保温桶刚买回来的时候,考虑到学生年龄太小,我便每天为他们挑开水往保温桶里灌。我整整挑了一年,到了初二,我决定把这个任务交给学生自己做。本来我可以按学号排序让学生轮流服务,也可以安排班委干部或者小组长来做这件事情,但我认为,班级中应该有一些事情由学生自愿去做,这有利于培养学生自觉为他人奉献为集体尽责的精神。于是,我在班上强调,每天往保温桶里灌开水的事完全由学生们自愿去做。

我一点都不担心没有规定提水的学生,保温桶会空空如也,因为我相信,肯定有不少学生会心甘情愿把提开水灌保温桶当作为集体出力的机会。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每天总有一些同学早早来到学校,到开水房去提水来把保温桶灌满。有时为了争着去提水,学生之间还吵架抢桶呢!

于是,我常常借保温桶里的水教育大家:“我们因为有了默默无闻为集体服务的同学而感到了幸福。”学生们也从一杯杯的热开水中体会到了班级的温暖。

由自觉为保温桶提水而产生的“保温桶效应”,时时刻刻在无声地感染着班里的每一位学生。

但是,是不是每一个学生都曾为集体提过水呢?凭着对学生的了解,我估计不是,相反,肯定也会有学生“不劳而获”、“坐享其成”。这样,一部分人的无私客观上便纵容了另一部分人的自私。但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我仍然不动声色地地发挥“保温桶效应”——

在一次班会课上,我对学生们说:“请喝过保温桶里水的人举手!”自然是全班同学都举起了手。

然后我又接着说:“请曾经为保温桶灌过水的人举手!”这次便只有大部分同学举手了。

“那么,这就说明还有一些同学从来没有为保温桶提过水,却又享受着别人提供的服务喽?”我就这么淡淡地问了一声,却让少数学生低下了头。

“请同学们记住卢梭的一句话——‘任何一个不做事的公民都是贼。’”我没有更多的批评,但这两次举手和我引用的卢梭名言,都自然使那一部分没有提过水的同学惭愧,并受到教育。

以后,为班上提水的人越来越多了。有时学校伙房没开水了,学生们还争着自己掏钱到街上茶馆去提回开水;更有意思的是,还有一些同学常常从家里带来菊花晶、果珍之类的饮料冲在保温桶里让大伙儿喝。

我称作“学校义务”的校园劳动其实还不止上面谈到的那些,还有一些实践,比如有的学校开辟有校园菜地,还有一些社团的手工制作和实验,都是很有价值的劳动。

关于劳动,苏霍姆林斯基这段话至今还有生命力:“劳动要成为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就是必须成为我们的学生精神生活的需要:能给他们带来团结友爱的快乐,能促进钻研精神和求知欲的发展,能在克服困难之后产生激动人心的快乐,能在周围世界里不断发现新的美好事物,能唤起初步的公民义务感——人类生活必不可缺的物质财富的创造者的感情。”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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