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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伤感爱情故事短篇经典短篇伤感爱情故事范本(汇总8篇)

时间:2021-08-21 20: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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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伤感爱情故事短篇经典短篇伤感爱情故事范本(汇总8篇)

伤感唯美爱情故事短篇

如今社会竞争激烈,人们焦虑的心情也愈发增加。要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首先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和清晰的写作结构。这些范文是多年总结经验的总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伤感爱情故事短篇经典短篇伤感爱情故事范本篇一

人们对这个男孩奇异的举动并不过多注意,他们认为,这个孩子是可怜的,两年前男孩被确诊为白血病,医生说他最多还可以活半年,不过不知是什么力量,使得男孩一直与死神抗争,一直到这一年的这个夏天,男孩小学三年级了,但是病情却急剧恶化,似乎是要抢在下个夏天之前把这朵含苞待放的花蕊从人间夺去。

男孩坚持每天上课,每天来看这朵蜷缩在墙角,任风摇曳的白色蒲公英。

终于有一天,男孩脸色雪白,仿佛比墙角的那株蒲公英白的还要透明。放学后,男孩的班主任“晓瑶”老师来到了有那株蒲公英的角落,果然男孩也在那里,晓老师关切看着男孩问道“小宇,你不要紧吧。”

男孩缓缓的抬起头,苍白的脸色吓了晓老师一跳,男孩的眼里有储满的泪水轻声的问道“老师…什么是爱情?”

晓瑶老师吃了一惊,她不明白,这个身体极其不佳的小孩子怎么会突然想问这个问题。

不过她还是决定简单的回答一下,于是她摸着男孩的头说道“爱情就是两个人一直在一起,不离不弃。”她不确定男孩是否能明白,看着男孩伤感的眼神她的心里有着说不出的难过揪心。

忽然男孩抹了一下眼泪,笑着对晓老师说道“老师!明天我还来看蒲公英。”说完男孩用稚嫩的肩膀背起书包,回家去了。

从那以后,男孩再也没有来过学校,男孩去世了,那天下午男孩苍白的笑容成了他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次微笑。

十年后,当年的晓老师成了校长,又是一个明朗的下午,晓老师在学校里巡查,忽然她低下头发现了墙角的蒲公英,十年前的往事涌上心头,她蹲下来,仔细的看着这洙并不起眼的蒲公英。她突然有一个想法,也许这株花隐藏了什么关于男孩的秘密,她不知道该不该这样做,最终好奇心使她动手挖开了那株蒲公英,果然,在蒲公英的下面有一个小玻璃瓶,晓老师打开玻璃瓶,里面有一张泛黄发皱的纸,晓老师惊讶的打开纸条,只见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正是男孩小宇和一个名叫小诺的女孩子以传纸条的形式写成的,想到小诺,晓老师并不是没有印象。小宇和小诺以前都是她教的学生,小诺这个女孩子性格温和长的漂亮,成绩优异,可惜却是先天性失聪,以前班上的同学都排挤她,欺负她,只有小宇愿意帮助她和她一起玩,两人的关系很好,小宇因为看病,家庭困难,有一次竟然吃不上午饭,小诺便将自己的全部零用钱,一个一元硬币塞给了小宇。可是,在小宇去世的前两个星期,小诺出了车祸,从那以后小宇便开始每天守着这洙蒲公英,直到生命结束。

也许是笔突然没水的缘故,写到这里就结束了。转过天,小诺就因车祸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她惦念初恋的小宇。晓老师忽然想起了那天下午的小宇,想起了他向自己提的问题,想起了他留给自己那最后一个笑容的含义,晓老师小心的将瓶子放了回去,就在这时她突然发现了瓶子的底部有一枚硬币,把硬币倒出来,只见硬币上贴着一张小小的纸片,上面歪歪斜斜的写着“我愿意。。。。”

后来,晓老师找到了小诺的妈妈询问当年的情形,她的妈妈显得尤为伤心激动,描述当年情形几乎痛不欲生,她的妈妈告诉晓老师,如果小诺当天没有出车祸,他们便打算带她到其他城市去念书,可是小诺却显得极其反对,甚至夺门而出,手中还拿了一个装着一张废纸的玻璃瓶子,他们想小诺也许只是不想离开朝夕相处的老同学,等她冷静下来就会好的,结果却是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先天失聪的小诺没有听到身旁卡车震耳欲聋的喇叭声,小诺被撞出去了五米,可手中依旧死死的握着玻璃瓶,等他们闻讯赶到时,小诺已经没了气息,但玻璃瓶仍紧握在手心,他们打开看了看,发现似乎与一个叫小宇的男孩有关,便把玻璃瓶给了小宇。

晓老师匆匆告别了小诺的父母,回到学校找到了那株蒲公英,再一次将它挖开,取出瓶子,拿出纸条,果然,纸条的背面还有几行小小的字,因为一时疏忽没有发现,只见上面写着:小宇,我要走了,如果想起我,就看看墙角的蒲公英好吗?我爱你小宇。

晓老师仔细的看着,这些字应该是小诺写的,她又向下看了看,看到还有几行凌乱的小字:小诺,我们要永远在一起,不离不弃,我用硬币许了一个愿望就是亲口说出我爱你小诺。

晓老师看着这张破旧的纸片,不敢相信它竟然承载了这样一段令人感伤的辛酸故事,她小心翼翼的埋好玻璃瓶,泪水一滴一滴的落在了洁白的蒲公英上。

不久,学校又转来了两名学生,一个叫小宇,一个叫小诺。

伤感爱情故事短篇经典短篇伤感爱情故事范本篇二

每个人的岁月流年里,也许都有那么一个让你用尽全身力气去爱的人,可是爱到最后,却还是逐渐变成两条平行线。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经典现代伤感。

爱情。

故事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原来,她一直是个好姑娘。只不过在过往的爱情里,爱到失去了自我。

可我只喜欢你呀。

赵桐在毕岩的世界里,招摇过市地混了三年。

然后,他们一起去了上海。学校分别在松江大学城和五角场,见一面几乎要横穿魔都。大部分时間,都是毕岩来找赵桐。

一起去吃街头的美食,看午夜场的电影。也会在学校门口的宾馆开个房,一本正经地在两人中间放个枕头。像极了刚刚陷入热恋的小情侣,舍不得吵架,舍不得生气。

赵桐原本以为,他们会这样一辈子腻歪到老。

可自从毕岩当了广播站的播音员,他的。

人生。

好像就一发不可收拾起来。系里的晚会,市里的主持人大赛,哪里都有他。毕岩的声音很好听。听他说话,像走在静谧的树林里,听潺潺流淌的泉水。

当初明明是她怂恿他报的名,现在赵桐却觉得,像是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拿来和全世界分享了。

有天,她去学校找毕岩,毕岩正在台上和漂亮的女搭档对台词。赵桐远远地看着,一颗心黯淡下来。以前那个有点呆头呆脑的男生,怎么突然一下子变得那么好看了呢?只不过是刮了胡子,换了发型,却仿佛在一夜之间成了眉目清朗而又。

自信。

满满的少年。而她,却还是那个平凡的小镇姑娘。

毕岩不再是她一个人的毕岩,有不少女生围着他。赵桐有点小焦虑。

心底的不安不小心暴露出来时,毕岩刮了刮她的鼻子,宠溺地说:“别的姑娘再好,可我只喜欢你呀。”

他的温柔向来都是这样滴水不漏的。

熄灭在他的温柔里。

毕岩的搭档,叫王晓咚。

赵桐第一次见她,心里“哗啦”一下,卷起了千层浪花。怎么说呢,王晓咚是那种不把自己当回事儿的姑娘,但你就是没法不注意到她。

她长得高高瘦瘦,留波浪大卷发,涂浓浓的口红,明明是呆在云端的女神,却非要和一帮男生在大排档咕噜咕噜地喝啤酒,大口大口地吃肉,看起来有种格外的硬朗和诚恳的漂亮。

毕岩说起王晓咚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嘴角上扬。赵桐心有戚戚,在地铁里跑得更勤快了。她有点儿讨厌这样的自己,却又拿自己没办法。

打电话给毕岩,毕岩不是在广播站和王晓咚录节目,就是和王晓咚在食堂吃饭。

赵桐一急,朝毕岩嚷:“你俩为什么老是在一起?”

毕岩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你吃醋了?”

赵桐顿时就委屈得掉了眼泪,毕岩这才慌了神。他从宿舍被窝里爬出来,赶最后一班地铁去找赵桐。在她的宿舍楼下,毕岩一把抱住她:“傻瓜,瞎想什么呢?”

爱情伤感小故事:《温柔的人往往最无情》。

她就这样毫无招架之力熄灭在毕岩的温柔里。只是,一旦看不到毕岩,那些不安和恐慌又扑面而来,淹没了她。

赵桐开始怀念以前的毕岩。高一那年,毕岩父母离婚。他每天打游戏看小说,说不上来的颓废。16岁的赵桐,迷恋这种颓废的忧伤。她屁颠屁颠地跟在毕岩身后,硬是一点点抚平了少年的忧愁。

两人顺理成章地恋爱。那时许岩的眼里,只有她。而现在,毕岩的。

生活。

里多出了很多其他的东西。譬如王晓咚。

赵桐没办法撵走王晓咚,还得表现得很大度,于是患得患失得厉害。只好不停地吵架,不停地分手,又不停地和好。

渐渐有些疲倦。

温柔的人往往最无情。

到底还是熬到了大学毕业。

王晓咚去荷兰留学,赵桐暗自松了一口气,像是消除掉了爱情隐患,从此天下太平。她和毕岩在田林路租了个老公寓,住在一起。

毕岩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视频网站当出镜记者,怎么看都有点大材小用。不过毕岩运气还不错,不久后竟然接到smg的电话,顺利进了电视台。毕岩说,是人事在网站上看到他的视频,挖他过去的。

那天晚上,赵桐特意烧了基围虾和昂刺鱼,两人吃得很满足。她以为,这就是他们往后的生活,朴实,简单,却快乐。

可有一天,赵桐半夜醒来。隐约听到毕岩在卫生间压着声音接电话,她的一颗心顿时被轰得七零八落。下意识地从床上爬起来,冲向卫生间。

毕岩有些支支吾吾地解释,王晓咚心情不好,给他打了个电话,没有别的意思。然后他又说,其实电视台的工作是王晓咚托关系帮他引荐的,作为朋友,他至少应该陪她聊聊天。

赵桐轻轻“哦”了一声,心里却再也淡定不起来,好像哪里都有王晓咚的影子。她陷入新一轮的挣扎与猜疑。吃醋、丢东西、摔杯子,也还是填补不了心里那个巨大的黑洞,渐渐就有了一种无力感。

同样无力的,还有毕岩。这个向来温柔的男人,绝望地问她:“我要怎样做,你才能相信我?”

赵桐回答不了他。这个叫王晓咚的姑娘,让她丧失了全部的自信。

最后一次分手是赵桐提出来的。以前她说过无数次,只不过这次,毕岩沉默了很久后,缓缓地说:“好,我听你的。”

她赌气地连夜收拾行李,可看到两人一起选的窗帘,一起从超市搬回来的碗碟,想起两人一起描述过的未来,眼泪又止不住地往下掉。

她心里盼着毕岩说一句“别走”,可天都快亮了,毕岩还是什么都没说。

原来温柔的人,往往最无情。他说分手,那就一定是分开。

她为他编织过一条围巾。

说起来已经是七年前。

那时候,他们相爱,同城同校,隔壁班的长发女生,曾经是他的最爱。

他们的爱情感天动地,谁不是羡慕他们行路往来时一直牵着的一双手。

她为他编织过一条围巾,笨拙地,一针一线地,点灯熬着夜,把情感编织进去。那个年代,几乎每个有爱情的人,脖子上都会戴着一款笨拙而充满情意的围巾,没有人会笑话它的简陋,没有人会挑剔它的款式。因为,那是爱情。

七年中,他们分手过。又复合。一直在一起。

中间走过的坎坷崎岖路,难以言说。

七年后,他们都已经成熟。他做到了一间贸易商行的副总,西装笔挺的一副样子。

她为了他,放弃了所有的生活和事业,随他一起,来到了陌生的北京。这个城市好熙攘,通透的空气里,看不到自由飞翔的鸟儿,她每天都在那间21楼透明的玻璃窗前看蓝天。属于她的天空,她已经找不到。

他经常夜归。身上有混杂的香水味道,她不是闻不到。只是,倘若开头。势必的决裂。她已经27岁,不再有承担破碎的勇气。很多夜里,她一个人在黑暗里等待,哭泣,回忆。

那一年,他曾经为给她买一张她喜欢的歌星的演唱会的票,彻夜排队,花掉半年积蓄。

那一年,他每天为了能够多和她呆一会,可以冰天雪地里呵着冻红的手,站在热闹的女生宿舍楼门口。

那一年,他为了她喜欢吃的桂花糕,跑几公里的路程,到那一个小店铺前,捧着回来,眼睛里闪烁的,都是关切的爱,满满的。

可是,这一切,去了哪里。

果真是时光一去不再有。

编织爱情的傻气。

她一决定,就不许自己后悔了。她曾经在那些他犯傻的岁月里,用感动,暗诺自己将永远陪衬。而没有想到,不过是几年,那些本以为会持续一辈子的感动,就在那些支离破碎中散失。

他一定不再爱她了吧。他只是念着旧情。不舍得将她逐出他的生活罢了。

七年,他已经是意气风发的他,而她,依旧是平静如水的她,还留着不合时宜的直的长发,没有染色,没有变化,十多年日复一日,就那样由兴盛,转为衰败,如一支不再时髦的绢花,只逶迤着旧日的美好造型,却早已经被时光刷旧了色彩,淘汰了质地。如他们的爱情。

后来他们还是结婚了。理所当然地,平淡无奇地。没有任何惊喜和意外。他一定会娶她,她是他心里永远的故乡,最早的痴迷,最后的归属。

可是她不快乐。她还是隐忍成性的,虽然修成了正果,她在这样庞大的一座城里不必为生计奔波发愁,她只需要安静不问地等待,他就给予她一切的需要。

只是她习惯在每天,孤独地看着窗外湛蓝的天,晚上陪着无边的黑暗。这样的日子,习惯也好。

一个周末,他突然说带她去四处走走。她木然地跟着他。当他们到达目的地,她站在广场等他去停车,迎面走来了一对亲爱的小情侣,冻得发红的面孔,恩爱无间的肢体语言,他们脖子上围了同样颜色的围巾,她猛然地被击溃,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

他早已经忘记,那一年,他曾经拥有过一条围巾,那是来自他最心爱的女孩之手,点灯熬夜,将承诺和感情编织进去的一条笨拙的围巾,而现在,只能变成记忆里一场,只属于年轻的记忆。那也是她惟一借着回忆的凭证。

现在,他们在一起。她还是她,他早已不是他,即使她还有编织的力气,他也没有配戴的勇气了。

那是只有爱情,能够给予的傻气。

总是会这样的吧,因为这是,生活。

伤感爱情故事短篇经典短篇伤感爱情故事范本篇三

洛阳初见吴宇,是在外国语学院念大一时。

彼时,校园里种了很多法国梧桐,春天,梧桐树生出许多嫩嫩的叶子,阳光下透明的碧。洛阳常常坐在梧桐树下背英语单词。

18岁的洛阳,黑黑的、胖胖的、肉乎乎的手背上有一些浅浅的窝。她常常觉得自己像一只笨拙的巧克力冰激凌,有时候,她真希望身上的脂肪能像冰激凌一样融掉。

因为这些,洛阳的心一直是灰色的。她穿着玄色的衣服,像角落里一片不为人见的树叶,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自己的自尊。

夏天,系辅导员倡议同学们去残障学校做义工,洛阳是不愿意去的。她想,那应该是帅气的男孩和漂亮的女孩们做的事情啊,自己是那样平凡,哪怕是善举,在上帝眼里,怕也是打了折扣的吧!那天,当学院的车子开往那个坐落在郊区的学校时,洛阳的心情一如既往地暗淡着。

下午,两个学校举行文艺汇演,洛阳也没参加,一个人在陌生的校园里走着。这时,她看见了一片开满向日葵的小树林,向日葵的叶子在风中摇啊摇,像一只只摊开的洁白掌心。

一朵朵金黄的向日葵,像一张张笑脸,迎着阳光轻轻摆动,洛阳一眼望过去,就看到了吴宇。吴宇坐在一棵向日葵下,手里拿着一本英文单词书。那是一个可爱的、带着鸭舌帽的男孩,向日葵的叶子落在他身旁,也落在他的鸭舌帽上。洛阳说:“叶子落在你的鸭舌帽上了。”“是吗?”吴宇笑了笑。

洛阳注意到,吴宇的眼睛看着远方,而他用来看书的——是手。吴宇是一个盲人。

洛阳开始喜欢做义工了。每个礼拜六,她都会骑车到市郊的残障学校。她依然是害羞的,到校门前时,一直低着的头忽然抬起来,就算是和门卫大爷招呼过了。然后单车“嗖”地飞过去,一直飞到吴宇的宿舍楼下。

而吴宇是一个性格内向的男孩,先天性角膜混浊隔开的,不仅是他的眼睛,还有他的心。但他喜欢听身边的这个女孩说话,洛阳说,绿色是小溪里的水,丁东、丁东;黄色是夏天的汗水,呼啦、呼啦;白色,白色是什么呢?洛阳说白色是天使的颜色,天使都很轻盈,长着透明的翅膀。

那天,天空干净晴朗,洛阳为吴宇念书,厚厚的《时间简史》。休息时,吴宇突然嗫嚅着说:“我很喜欢你,你喜欢我吗?”洛阳的脸腾地红了,摇头,点头,不知所措。吴宇急了,他伸出手去拉洛阳的手。他们的手握在了一起,吴宇说:“你的手很柔软,你一定是个美丽的女孩子。”

洛阳的心微微一抖,仿佛被刺伤了。她看着吴宇的脸,那张脸像夏日干净的向日葵,她缩回的手轻轻地摸摸自己的脸,圆圆的、胖胖的,不知不觉,小小的心就像撞了冰山的“泰坦尼克”,摇晃着,慢慢地沉没了。

大二上学期,吴宇告诉洛阳,他就要到上海接受角膜捐赠手术了,他是那样兴奋,鼻尖浸出细细的汗珠。他说父母一直为他的眼睛感到遗憾和歉疚,并一直在为他寻找合适的角膜,现在终于找到了。洛阳的心如在风中,微微地颤抖着,一半是浓浓的喜悦,一半是淡淡的忧伤。

她和吴宇,到底是没有缘分的。

想着,就流了泪。那泪,应是喜悦吧!为了他就能亲眼看到那些美丽的色彩,那些飞翔的小鸟,那片金黄金黄的向日葵……回到学校宿舍,正坐在床沿发呆,电话又追了过来,“妈妈礼拜六就会来接我去上海,你会来送我吗?不知道手术会不会很疼,有你来送我,我就不会害怕了。”洛阳的心缩成一粒细细的砂,她说:“我一定会来送你的。”

到了那一天,吴宇却没有等到洛阳。

一遍遍,他问妈妈,有没有见到一个年纪和自己差不多,很漂亮的女孩?母亲好奇地张望着,同学、老师都在周围,并没有吴宇所说的漂亮女孩。一直站在角落的洛阳却分明看到,吴宇母亲的眼睛从她脸上扫过,那一刻,她的心像一颗流星划过黑夜,短促的闪亮随即熄灭。她知道,这个气质雍容的妇人不会想到那样一个胖胖的、平凡的身影会是吴宇心中的美丽女孩。

眼睛里,酸酸的液体一直流,流了又流。她想,如果吴宇的眼睛永远看不见,他们是否就会有将来?可现实里没有如果,有的只是她喝凉水也会发胖的身体,丑小鸭一样平凡的相貌。

洛阳换掉了手机,像一只贝壳,把自己关闭得紧紧的。想吴宇时,她忍不住打开信箱,信箱里堆满了吴宇的来信。

她飞快地关闭了网页,不敢再看下去。那些信像一团火,能烧起她一直荒芜的心。她想怎么会这样呢?自己和吴宇,恐龙和王子,原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啊。

时间一分分、一秒秒滑过,两年过去了。洛阳忙着论文、答辩、找工作,她让自己忙得像一列不会停歇的火车。惟一的一次脱轨,是在毕业前,洛阳回到了那片开满向日葵的小树林,那些曾经灿烂的向日葵不见了,眼前是一排白得耀眼的康复训练教室,心里顿时涌起许多失落的感伤。

毕业后的三年,洛阳跳过两次槽。此时的洛阳,依旧有着丰满的身体,只是,当人们的眼光发生改变时,这丰满也就变成了美丽;蜜色的肌肤透出健康的光泽,引得其他女孩子的羡慕,她们说:“洛阳,你诱人得让女人都想抱一抱。”

有一次,公司经理亲自到工作间找到洛阳。那是一个优秀的男人,就像经过国际iso9000认证,是每个女孩眼中的钻石王老五。经理说:“洛阳,你能不能客串一下公司的同声翻译,下午有一个重要的会议。”那天下午,在容纳千人的会议厅里,洛阳成功的同声翻译引来一阵阵掌声。然后,他请她吃京城最好的水煮鱼,请她看西郊最绚烂的红叶。他说这红叶就像爱情,而洛阳想,她的爱情不是西郊的红叶,而是金黄的向日葵,只在夏天里绚烂,等不到秋天,便夭折了。于是,洛阳又一次跳槽了。

没想到会再见到吴宇。

两年一度的世博会上,洛阳充当同声翻译。一家公司代理产品的英文介绍书出了点麻烦,已经下班的洛阳被请去救场。员工中有一个男子说话的声音低低的,很好听。洛阳想这声音多熟悉啊,抬眼望去,她看到了吴宇。

吴宇却不认得她。是啊!他原本就没见过她,怎么会认得呢?而他却一直藏在她心底最柔软的角落。

麻烦终于解决,公司请洛阳吃饭,洛阳说不用了,短短三个字让他注意到她,那抹专注的眼神让洛阳违背了自己的心,不自觉地跟着走进了餐厅。吴宇坐在洛阳身边,吃饭时一直照顾着洛阳,他说:“你的声音很好听,我曾经认识一个女孩,她和你有一样的声音。”洛阳心一颤,说是吗?吴宇说:“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我一直在找她,但却找不到。”

洛阳一直低着头,直到饭局结束。走出餐厅,她轻轻说了声“再见”,便一直一直往前走。身后有人叫住自己:“我能握握你的手吗?”洛阳站住,回头,他们的手握在了一起。他说:“是你吗?你的手和她一样软。”洛阳说:“不是,你认错人了。”

她不敢想,也不能想,只匆忙地往前走,忽然觉得痛,低头,是一枚戒指,忽闪忽闪的,圈住她细细的无名指,也圈住了她的一生。泪就流了一脸。

她曾经的上司,那个经过国际iso9000认证的优秀男子一直追求她,她倦了,累了,于是就爱了,虽不那么炽烈,但她想这样也好,这样就不会痛了。

那夜,洛阳打开很久没有开过的邮箱。邮箱里躺着一封新的来信。他在信里说:“今天遇到了一个女孩,她和你有着一样的声音,可是,她却不是你。我多么希望她是你……”信的背景是一张图片,铺天盖地的,全是盛开着的向日葵。

洛阳哭了。她想,原来自己和吴宇都是不完美的,吴宇的不完美在于眼睛,而自己的不完美在于一颗自卑而残缺的心。她多么羡慕那片夏日里的向日葵啊,它们从来不在乎自己美不美,只是盛开着,自信地追随着太阳的方向,就像年轻女孩追随心底的爱情。

她移动鼠标,按了全选,然后点了永久删除,那些信眨眼间消失不见。而她的爱情,就像那片金黄的向日葵,错过了夏天,错过了阳光,再也不会盛开了。

爱情故事短篇现代青春伤感故事。

伤感爱情故事短篇经典短篇伤感爱情故事范本篇四

我今年十九岁了,我都记不清我换了多少座城市了,不知道这个城市是不是最后一个。

当我走进学校,有无数双眼睛盯着我看。有人说:“唉!穿成这样还好意思来上学。”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身上的衣服都够我一年的学费了。我装着毫不在乎的样子,拿着书包从他们中间走过,我看见有两个位置,就随便找个坐下,屁股还没坐稳,就有人说:“喂!这个位置你也敢坐?!这个是我们老大的位置!”我拿起书包就过去了,旁边有个女孩说:“他是这个学校里最有钱的一个,我们谁都不敢得罪他。”老师来了,跟着老师进来一个男孩,好帅!好帅!他向我看一眼后坐了下来。下课的时间我去操场看书,有几个男孩走了过来。“呦!小姑娘在看书啊!我们陪你啊!”我看了他们一眼就站起来想走,可他们拉着我,我使劲的挣脱。可是没用,他们人多。“你们想干嘛?”“呦!小姑娘生气啦!呵呵!”我生气地说:“放开我!”我从书包里拿出水果刀,那个男孩看到后说“行!你有种!等着!”

天渐渐的黑了,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在半路上又遇见他们。那个男孩坏笑着说:“小姑娘,巧啊,回家吗?哥哥送你好吗?呵呵!”听了后,我害怕极了,我说:“不用了”然后转身就走,我加快了步伐,可他们还是追我。“你们到底想干嘛?!”另一个男孩说:“陪哥们玩会嘛!”说完就过来拉我,他们对我动手动脚,我拼命的喊:“救命啊!救命啊!”可没有人答应。我朝一个男孩手咬了一下,在他叫痛的时候我赶紧跑,可是他们还是不停的追。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人,是他!那个上午和老师一起来的男孩。我跑过去说:“快帮帮我,有人追我。”他朝我后面看了一眼,正好那几个人也跑了过来,看到我和他说话,就转身离开了,他们怕他。然后他说:“没事了,你回家吧。”说完他就走了,不给我说句谢谢的机会。

到家妈妈不在家心里很烦,就躺下睡了。早上睁开眼睛已经快八点了,收拾一下书包就往教室跑去,可还是迟到了。下半节课是体育课,在操场跑步。由于没饭,我晕倒在操场上了。当我醒来时,昨晚那个男孩在我病床前。“你醒了。”我盯着他看,“看什么?你刚才跑步时晕倒了,是我送你到医务室的。”“哦,谢谢你。我没事了,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林涵,你呢?”“我叫晓浩”他接着说:“医生说你没事,是饿的,我去给你买点吃的东西。”他走到了门口又过回头问:“你想吃什么?”我笑了笑说:“什么都可以,就面包和水就行。”

他跑出去了,那刻觉得特温馨,原来他外表冷血,心里却很善良、很关心人。不一会他回来了,他递给我,“谢谢。”我笑着接过来,我大口的吃,一下噎住了,他赶紧帮我把水打开,他喂我喝水时,走进一个女孩,穿的特漂亮,她问林涵:“她好了吗”林涵说:“没事了。我介绍一下她叫晓浩。”然后指了指那个女孩说:她叫蒙蒙。“你好!你好!”我和她打着招呼。然后她看着林涵说:“她现在没事了,那你跟我走。”“嗯,你好好休息,我下午过来接你。”我赶紧说:“不用了,你们忙吧,我自己可以回家。”她把林涵拉走了,我转过头发现他手机掉在桌子上了,我急忙的跑出去,他们已经不见人影了。

我赶到学校,把手机还给他,:“你手机忘在那里了,上午谢谢你了,不打扰你们了。”我没走多远就听到他们的吵嘴声。蒙蒙说:“你跟她什么关系呀?”林涵说:“没什么关系。”蒙蒙很大声的说:“没关系,你干嘛喂她喝水呀,她自己没手吗?”林涵也很生气地说:“你真是不可理喻!真受不了你大小姐脾气!”“受不了?受不了你走啊!”林涵转身就走,蒙蒙在后面大声的喊:“你走!走了就别回来!”第二天林涵真的没有来,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还是没来。蒙蒙打电话找他,可是电话那边传来的一直都是:你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请稍候在拨。后来,蒙蒙去了林涵家里,林涵的妈妈说,他几天没回来了。蒙蒙彻底的傻掉了,林涵的家人都以为林涵几天没回来是和蒙蒙在一起的,没想到蒙蒙居然来家里找林涵,一家人都急了,两家人四处的在找。找了几天一点消息都没有,家里人急疯了。

蒙蒙突然想到一个人,她去找晓浩,见到我她就问:“你看见林涵了吗?”我被她问蒙了。我惊讶的问:“林涵还没有回来啊?”“你知道他在哪儿?”“不!不!我不知道。”我就这样的离开了,表面撞的是毫不在乎的样子。可是我的心里特乱,其实我是喜欢他的,当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他了,我四处的在找他,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地方,他可能会在那里。当我走进去时,里面烟雾让人难以承受,在烟雾中我看到了他,我拍一下他的肩膀,他抬一下头看到是我就问:“身上有钱吗?我打游戏没钱了。”我从兜里掏出二十块钱,他看看,他拉我出来了,到了柜台前对老板说:“老板差你一千五,我下次来给。”老板特爽快的说:“没事林少爷,常来玩啊。”林涵笑笑,拉着我出去了。走到了半路上遇见了蒙蒙,她走上来就扇了我一个耳光。林涵没有讲话,眼睛一直盯着蒙蒙看。我捂着脸跑回家,一个人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痛哭,在那刻感觉自己是最无辜、最委屈的。可这一切没有人可以诉说,自己愿意承受这一切,因为我真的爱他,我宁愿接受她的一耳光,至少现在知道他是平安的,我知道自己很傻,甚至傻的有点天真,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他,爱是不分富贵的,即使再穷,只要有一个爱他的心就足够。

第二天,我刚走进学校的大门口,就听见同学们议论纷纷:你们看她表面上是个很老实的人,其实她勾引人还是有一套的。同学都大笑,有人问:她勾引谁了啊?那个同学接着说:林涵,不是失踪了几天了吗?你们知道吗?林涵被晓浩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一直跟他一起鬼混了。我走进了教室坐下来,教室里一下就安静了下来。刚坐下他就进来了,我低着头,他走到我面前说:“昨晚的事,真的对不起。”旁边的同学说:“原来他们真的在一起。”林涵很生气的对旁边的同学说:“你们说什么,不知道的就闭嘴!”老师来了问林涵:“林涵,你这几天去哪里啦?”“我没事,四处玩玩……”

下课的时候,他给每个人发一张请帖,上面写着:在过一个星期就我的生日,希望每个人都能到哦。我也拿着了,当我拿下他的请帖后,学校里人七嘴八舌的说:她也好意思拿,不要脸!我不知道说什么,我也不想说。我回到自己的座位,,收拾一下离开了,回到家,跟妈妈商量了一下,然后我们母女俩又换了一个城市。

一个星期很快过去了,在这一个星期里,我帮人家打工攒下一些钱,我想送他个礼物。我在商场里转了好久,每样东西都要上千元的,最后没办法了,,走出了商场,来到了一家小店,为他挑了一个小熊。回到家里写上祝福,,还有我一直想对他说的话:林涵,我真的很喜欢你,可我不能去靠近你,因为我们并不是一个等级的,我靠近别人会说,我是因为贪财才靠近你的。我看得出蒙蒙是真心的喜欢你,希望你能好好珍惜她,呵呵,不知道我送你礼物,你会不会看,我知道送你礼物的都是富贵人家,我送的有点寒碜,希望你能理解……晓浩。

林涵生日那天受到很多名贵的礼物,不起眼的小熊被他丢在了一边……。

伤感爱情故事短篇经典短篇伤感爱情故事范本篇五

感情觉得像头牛,越拉越是不回头;爱情像是决堤口,越堵越往堤外走,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经典短篇爱情故事。

有多少人像我一样,是被这本书开头的一段文字猛然击中的——。

“很快你就82岁了,身高缩短了6厘米,体重只有45公斤,但是你一如既往地美丽、优雅,令我心动。我们已经在一起度过了58个年头,而我对你的爱越发浓烈。我的胸口又有了这恼人的空茫,只有你灼热的身体依偎在我怀里时,它才能被填满。”

倾听这爱语的,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个女人。倾诉者安德烈·高兹揣着一腔少年情怀,痴狂地爱着她。他“淌着眼泪”,深情回顾了他们从相识到相知、相爱的点点滴滴,说着“爱情,只有在与钱无关的情况下才是真正的爱情”之类的爱之。

箴言。

而此刻,“美丽、优雅”的d已身患绝症因为曾经“承诺彼此柔情相待”,安德烈·高兹便在写完了他的《致d情史》之后,毅然打开家中的煤气,与爱妻共赴黄泉。

她是个才女——她成名比钱锺书早,最初别人介绍钱锺书时会说:“杨绛的丈夫。”她翻译的《堂吉诃德》,曾被。

邓小平。

作为“国礼”送给西班牙国王;1989年,钱锺书的《围城》被搬上银幕,当改编人员讨论如何才能更好地突出主题时,杨绛立刻提笔写道:“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钱锺书览毕盛赞:“实获我心!”

她是个贤妻——在钱锺书写《围城》的日子里,她为节省开销,辞掉女佣,心甘情愿做“灶下婢”。握笔的手乍干粗活,免不了伤痕累累,“一会儿劈柴木刺扎进了皮肉,一会儿又烫起了泡”,但她明白夫君工作的价值,她说:“我赖以成名的几出喜剧,能够和《围城》比吗?”

她是个勇者——1997年早春、1998年岁末,她的女儿和丈夫先后去世,她伤心至极,便逼着自己“找一件需要我投入全部心神而忘掉自己的工作,逃避我的悲痛,因为悲痛是不能对抗的,只能逃避”。于是她决定翻译。

柏拉图。

《对话录》中的《斐多》;她思考人生,在耄耋之年写出《我们仨》《走到人生边上》等力作;她用小楷抄写钱锺书的《槐聚诗存》,每天写几行,一写就是半年,“通过抄诗,与他的思想、诗情亲近”。

她活过一个世纪了!而他,又何尝不在分享着她的“活”啊——活在她绵长的思念中,活在她深挚的文字里。

宋芸和陈列闪婚,跌破了很多人的眼镜。他们私下嘀咕:“宋芸怎么配得上陈列啊?”

陈列是谁?堂堂国企中层、有才海归,家境优越。相比之下,宋芸简单朴素得倒像是一株长在路边的狗尾巴草。终于,数月后好事者们从妇产医院回来,掩饰不住一脸的兴奋:“宋芸太有手段了,拿肚子逼宫!”

外面的流言,宋芸多少也听到一些。她有点生气,却不知怎么理论。事实上,她和陈列在一起时,陈列刚和前任女友划清界限不到一个月,她匆忙上阵,不料两人意外擦枪走火。

陈列说他一定会负责,她昏头涨脑,嫁人后才惊叹陈列的完美无缺。宋芸憋屈,无法祥林嫂般到处拉人解释:“我不是贪图他的钱,真的不是。”

谁相信呢?因为早孕反应太强烈,爱孙心切的陈列妈果断下了命令,让她回家好好安胎,反正家里不缺宋芸赚那三瓜两枣的。宋芸偷偷抬头去琢磨陈列的表情,陈列一脸漠然,无所谓的样子。

宋芸心猛然被针戳一下,但她安慰自己:老公这么优秀,即使对自己冷淡一点,也不该抱怨。

转眼,儿子小豆丁已经周岁,小手小脚强壮有力,虎虎生风地从这屋跑到那屋。宋芸跟在后面,为这个小宝贝,宅得心满意足。

宋芸对陈列,自然是感恩戴德的,既然陈列给了她这么多,就算要她举案齐眉,她也照做不误。但结婚一年多了,陈列对她,始终淡淡的。

不是平淡,是冷淡。

解决完小豆丁,他看似闲散地和宋芸聊天:“看报纸了吗?从这个月开始,交纳社保费用又上调一百多了。”

宋芸的心“咯噔”一声。当时她怀孕生子,辞职在家,社保倒一直没断,每月都从陈列手中拿钱去自费续交。这两年,社保已上涨好几次,宋芸虽安慰自己“现在交得多,以后退休得到更多”,但她还不到三十岁,离退休尚有十万八千里。

什么叫夫妻?亲兄弟还明算账呢,夫妻就是占他一点便宜都耿耿于怀小气计较的人!

原先宋芸只觉得陈列对她的淡是两人奉子成婚、几乎没享受过恋爱时光的平淡,现在了悟,那是冷淡,一个精英男人看不上糟糠之妻的冷淡!

最好的一面,呈给最在乎的他。

到了小陈的广告公司,宋芸才晓得自己不光是来当文员的,一人得做好几人的工作,如果人手不够,甚至连搬搬抬抬的事都得亲自上阵。

这天,公司负责一个小型展销会的布展工作,宋芸忙昏了头,未将重要展板带到会场。上司朱经理气急败坏,宋芸的委屈一下子刹不住。她刚反驳几句,朱经理却更阴险地揭她老底:“不就是借着陈总关系进公司嘛?皇亲国戚后台真硬……”

同事们傻眼看着宋芸一张脸烧成通红,她在更大的悲愤袭来之前,用手狠狠捂住满脸的泪,跑到门外打了一辆的士,逃跑了。

手机一直在响,宋芸想如果是陈总或朱经理,她才懒得多说一个字,大不了走人!来电的却是陈列,声音一如既往地听不出平仄悲喜:“你在哪里?我来接你一起吃午饭。”

陈列在广场等宋芸,离吃饭时间还有一会,陈列便建议先去服装部逛逛,这更让宋芸忐忑了。他甚至从架子上选了一件式样简单却不失大气的连衣裙,硬要她试试。

衣服很合身,宋芸从穿衣镜里甚至看到了自己从未有过的优雅干练,她低头看看吊牌,吓得一吐舌头——她何曾穿过超四位数的衣服呢?就这么薄薄一层布,多划不来!

陈列却不听宋芸的唠叨,只管微笑着赞叹:“好看!”然后刷信用卡、潇洒签字,惹得导购小姐羡慕不已,帮宋芸折叠旧衣打包时,低声对她说:“你老公真好!”

宋芸听了自然受用,但更多的是不安——陈列到底要做什么?

他带宋芸去吃新西兰牛排,漫不经心指着她的新衣说:“这样穿才对嘛,你现在出去工作了,应该好好打扮自己,周末再去做个头发吧,气质会更好。”

宋芸心跳得飞快,几个钟头前,她明明想辞职呐!陈列却轻描淡写地夸她适合穿职业装,又说她自从出去工作了整个人都比从前精神,她还能说什么?可心里却苦涩地想:即使忍耐再忍耐,也要将陈列喜欢的那一面表现出来,他不就是心仪孟佳那种精明能干的职场女吗?宋芸狠狠吸一口气:我就不信做不到!

越挑剔,越积极。

宋芸回公司后,分别找陈总和朱经理道歉,朱经理心直口快地说:“我还怕你生气呢!”两人不打不成交,倒从上下级关系衍生出一点闺密友谊。

公司财务辞职后,朱经理私下和宋芸抱怨,说前财务素质不高,架子又端得老足,如果宋芸能调到这个岗位就好了!宋芸略略动了心,其实她毕业后修读过财会自考,但后来因为生养孩子,彻底将这事放了下来。

宋芸回家后和陈列刚说了想继续自修的事,陈列耸肩笑笑:“你能坚持下来才好,如果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倒不如现在不白费这个劲。”致。

宋芸心里重哼一声,陈列凭什么看扁她?

理想既已定下,宋芸没有理由不为之努力。但真要捧书本钻学海,她才晓得三十岁女人当学生有多狼狈!

有时好不容易静下心看书,听到小豆丁在哭,她立马冲出去看个究竟。小豆丁却好好地在和他爸疯玩,陈列口气一贯恶毒:“别老拿儿子做借口,到时通不过考试就赖小豆丁耽误你复习哈。”

宋芸几乎想掐死这个冷面毒舌男,他像一个挑剔的监工,举着鞭子不停地在宋芸身后挥舞,让她实在找不到空闲偷懒——人家十指不沾阳春水,为了配合宋芸考试,连买菜做饭都一肩担了。虽然菜炒得有点咸,地拖得也不太干净,但他毕竟包揽了家务,留给宋芸充裕的时间与安静的空间。

陈列是在等着看自己的笑话吗?如果他当几个月的家庭煮男,宋芸还不争气地科科挂红灯,他该对她多轻蔑失望啊?宋芸才不给陈列趾高气昂的机会!

陈列不但监督宋芸晚上看书,连早上甜蜜的赖床时光也被他一手掐断了!不知抽什么风,陈列恢复了晨跑习惯,还要拉宋芸垫背!宋芸抱怨,说自己上班又学习,根本没精力。陈列却面带讥讽地盯着宋芸的腰肢看:“那个游泳圈,你打算戴到儿子上大学吗?”

爱你,就要逼着你幸福。

宋芸姐姐来看妹妹,见宋芸对陈列大呼小叫,在饭桌上责备陈列汤中放多了胡椒。昔日的金领男陈列却好脾气地微笑,仿佛还很受用老婆的嚣张跋扈。

姐姐看得眼发直,拉了妹妹说悄悄话:“当时你嫁给陈列,妈和我都提了一颗心,怕你们之间太过悬殊,婚后会不平等相处,让你受诸多委屈,现在看你这么威风八面,真是幸福!”

宋芸吃了一惊,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变得和陈列这般“平起平坐”了呢?是因为自己千辛万苦通过了会计师考试,升到新岗位,薪水翻了倍?还是她减肥成功,现在周末不光逛超市为一家大小采购食物,还会花钱花心思扮靓自己?抑或是眼见家里凌乱,也不像从前那般挽袖子默默收拾,而是冲陈列跳脚,逼得他立马“清理现场”才罢休?还有,宋芸已经好长时间没想起情敌孟佳,没有想要一探陈列手机电脑秘密的愚蠢冲动了!

姐姐还说:“芸芸你现在自信又漂亮,感觉和从前大不一样了。”

宋芸捂着心口,她在笑,一颗滚烫而热烈的泪,却飞快滑过脸颊。

那是她最幸福的泪,因为陈列用自己独特的方式,逼一个深陷自卑的老婆,不断学习、成长、美丽、蜕变。他要她幸福,以平等并肩的方式去爱,而不是伏在低处接受怜悯施舍。他,做到了。

在去探望卡罗尔太太的路上,我又回忆起她家所遭遇的不幸。去年的某一天,卡罗尔太太的丈夫詹姆士先生和往常一样开车经过曼德琳大街的拐角,他怎么都不会想到,这是自己最后一次看到街心花园里的紫色郁金香了。几秒钟后,一辆突如其来的别克车狠狠地撞了上来,天意弄人,醉酒的肇事司机只是擦破了点皮,而詹姆士先生却永远地闭上了眼睛。更让人唏嘘的是,那天恰好是卡罗尔太太的50岁生日,出事时詹姆士先生的西服口袋中还装着两张去夏威夷度假的飞机票,他本想回家后给爱妻一个惊喜。

近一年没见,卡罗尔太太瘦了许多,但她眼睛里流露出的坚定与慈祥是我依然熟悉的。她还是那么热情地招待了我,做了我最喜欢的巧克力蛋糕。聊天的时候,我忍不住关切地问:“这一年您是怎样熬过来的?肯定很不容易吧。”卡罗尔太太听了微微一愣,眼睛里慢慢地蓄满了泪水。我意识到自己不该提起这个话题。

“是啊,有时候会觉得很孤独,”卡罗尔太太拭去眼角的泪花,轻轻地说,“你知道吗?30年前我和詹姆士结婚的那天,我曾对他许诺:此后的每一个早晨,在他上班以前,一定会对他说一声‘我爱你’;而他也许下了同样的诺言。我们真的一直履行着这个承诺,哪怕年华老去,记忆衰退。有时候他已经到办公室了,才想起还没有互道一声‘我爱你’,不过没关系,我们总会及时在电话里补上,甚至有一次,我自己驾车冒雨赶到他公司,只为了对他说一声‘我爱你’。我们就像小孩一样执著。”回忆这些的时候,卡罗尔太太的脸上泛着一种动人的光泽,她继续说:“就在我50岁生日那天,也就是他出事的那个早上,因为咽炎,我的嗓子几乎发不出声音。那会儿他已经出门了,我走到厨房打开一罐巧克力酱准备烤蛋糕,却发现巧克力酱的表面上刻着他笨拙的字迹:‘生日快乐,我爱你。’那一刻我感动极了,下意识地飞奔下楼,在车库里拦下他正要开动的车。我示意他不必摇下车窗,然后飞快地掏出口红在玻璃上写下了三个字,‘我爱你’,这时我们俩都笑起来。这是我们年轻时曾经做过的游戏,在我们相处的最后一个早晨,仿佛时光倒流了。”

“所以,我的孩子,”卡罗尔太太握住我的手,微笑着说,“我一直庆幸那个早晨我坚持赶下楼去对他再说一次‘我爱你’。这是他在世时我们说给彼此的最后一句话,我们的诺言至死不渝。所以,孩子,我没有什么遗憾。而在这一年里,我养成了两个习惯,一是每次吃过巧克力酱,我都会抹平表面,在上面刻上‘我爱你’;还有,每个早晨我都会用口红在向阳的那面玻璃窗上写下‘我爱你’,我相信,詹姆士可以感觉得到。”

我扭过头去看那扇洒满阳光的窗户,果然,几个鲜红的小字正像玫瑰一样盛开。

伤感爱情故事短篇经典短篇伤感爱情故事范本篇六

尝过。

爱情。

味道的人,但愿从来不曾恋爱过。原来爱情不过是一道七彩的虹,美丽却适宜在远处,只能观赏,而且短暂,一忽儿它就踪影不见了。你寻觅又寻觅,它始终不肯再度露面。以下是本站小编精心整理的伤感爱情故事短篇,希望能够帮到你!

男孩和女孩初恋的时候,男孩为女孩折了一千只纸鹤,挂在女孩的房间里。

男孩对女孩说,这一千只纸鹤,代表我一千份心意。

那时候,男孩和女孩分分秒秒都在感受着恋爱的甜蜜和。

幸福。

后来女孩渐渐疏远了男孩。女孩结婚了,去了法国,去了无数次出现在她梦中的巴黎。

男孩在女孩去了法国后,卖过报纸,干过临时工,做过小买卖,每一项工作他都努力去做。

许多年过去了,在朋友们的帮助和他自己的努力下,他终于有了自己的一家公司。他有钱了,可是他心里还是念念不忘女孩。

有一天下着雨,男孩从他的黑色奥迪车里看到一对老人在前面慢慢地走。男孩认出那是女孩的父母,于是男孩决定跟着他们。他要让他们看看自己不但拥有了小车,还拥有了别墅和公司,让他们知道他不是穷光蛋,他是年轻的老板。

男孩一路开慢车跟着他们。雨不停地下着,尽管这对老人打着伞,但还是被斜雨淋湿了。

到了目的地,男孩呆了,这是一处公墓。他看到了女孩,墓碑的瓷像中女孩正对着他甜甜地笑。而小小的墓旁,细细的铁丝上挂着一串串的纸鹤,在细雨中显得如此生动。

女孩的父母告诉男孩,女孩没有去巴黎,女孩患的是癌症,女孩去了天堂。女孩希望男孩能出人头地,能有一个温暖的家,所以女孩才做出这样的举动。她说她了解男孩,认为他一定会。

成功。

的。女孩说如果有一天男孩到墓地看她,请无论如何带上几只纸鹤。

男孩跪下去,跪在女孩的墓前,泪流满面。清明节的雨不知道停,把男孩淋了个透。

男孩想起了许多年前女孩纯真的笑脸,男孩看的心就开始一滴滴往下淌血。

这对老人走出墓地的时候,看到男孩站在不远处,奥迪的车门已经为老人打开。

汽车音响里传出了哀怨的歌声,“我的心,不后悔,反反复复都是为了你,千纸鹤,千份情,在风里飞……”

传说,在寒冷的雪山上,生长着一种绿色的小草,每个叶片上都挂着一颗冻结的泪珠,如果你有幸找到它,你就会知道自己的真爱在何方.......

女孩决定去山上寻找那棵传说中的冰泪草,男孩劝她不要去,太危险了,可女孩却似乎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去。男孩很无奈,便要求一同前往....

当晚,男孩去了公园.....

要出发了,男孩为女孩套上羽绒服,问女孩:“你确定要去吗?”“是的!”女孩坚定地说。“好吧,我们出发....”

山脚下,男孩温柔的为女孩整了整帽子,"要上去吗?很危险的,不怕吗?”“不怕!”女孩仍是那么坚定。“那好吧,山上路滑,抓紧我的手!”

山腰上,男孩看着雪中瑟瑟发抖的女孩,心疼地抱紧了她,“我们回去吧,看你冻得...”“我..不回家!”女孩的脾气很倔。“好吧,来我背你!”

山顶上,男孩脱下了自己的外衣,轻轻披在了女孩身上,抚摸着女孩冻得有些发紫的脸说:“回去好吗?现在回去天黑前还可以到家的,别再找了,根本没有那种草的。”“不,再找找看,会找到的!”女孩仍是那么的固执。“好吧,那就再找找看....”

暴风雪来了,女孩慌了,风吹得她睁不开眼睛。慌乱中,紧握女孩的那只手突然松开了,女孩顿时失去了方向,只感到一股力量不断地把自己想上抬起.......

女孩醒了过来,发现男孩不见了。女孩无力的坐在地上哭了,她终于认识到了自己是多么的任性,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可笑...许久,女孩站了起来,突然发现脚下有一颗绿色的小草,薄薄的叶片上挂着几颗晶莹的冰珠。

“冰泪草!”女孩叫出了声。她捡起这棵小草,叫着男孩的名字,到处寻找着男孩....

女孩得救了,男孩却失踪了。

女孩永远也不会知道,在那棵冰泪草的下面,有一双还留有余温的手..在暴风雪来临的那一刻,男孩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将女孩举了起来,女孩得救了,男孩却被埋在了下面....而那棵所谓的冰泪草,其实是男孩从公园里采来的..上面的冰珠,就是女孩的泪...

女孩不知道,其实她想寻找的真爱,一直都在她的面前,可她却没有珍惜....

她为他编织过一条围巾。

说起来已经是七年前。

那时候,他们相爱,同城同校,隔壁班的长发女生,曾经是他的最爱。

他们的爱情感天动地,谁不是羡慕他们行路往来时一直牵着的一双手。

她为他编织过一条围巾,笨拙地,一针一线地,点灯熬着夜,把情感编织进去。那个年代,几乎每个有爱情的人,脖子上都会戴着一款笨拙而充满情意的围巾,没有人会笑话它的简陋,没有人会挑剔它的款式。因为,那是爱情。

七年中,他们分手过。又复合。一直在一起。

中间走过的坎坷崎岖路,难以言说。

七年后,他们都已经成熟。他做到了一间贸易商行的副总,西装笔挺的一副样子。

她为了他,放弃了所有的。

生活。

和事业,随他一起,来到了陌生的北京。这个城市好熙攘,通透的空气里,看不到自由飞翔的鸟儿,她每天都在那间21楼透明的玻璃窗前看蓝天。属于她的天空,她已经找不到。

他经常夜归。身上有混杂的香水味道,她不是闻不到。只是,倘若开头。势必的决裂。她已经27岁,不再有承担破碎的勇气。很多夜里,她一个人在黑暗里等待,哭泣,回忆。

那一年,他曾经为给她买一张她喜欢的歌星的演唱会的票,彻夜排队,花掉半年积蓄。

那一年,他每天为了能够多和她呆一会,可以冰天雪地里呵着冻红的手,站在热闹的女生宿舍楼门口。

那一年,他为了她喜欢吃的桂花糕,跑几公里的路程,到那一个小店铺前,捧着回来,眼睛里闪烁的,都是关切的爱,满满的。

可是,这一切,去了哪里。

果真是时光一去不再有。

她一决定,就不许自己后悔了。她曾经在那些他犯傻的岁月里,用感动,暗诺自己将永远陪衬。而没有想到,不过是几年,那些本以为会持续一辈子的感动,就在那些支离破碎中散失。

他一定不再爱她了吧。他只是念着旧情。不舍得将她逐出他的生活罢了。

七年,他已经是意气风发的他,而她,依旧是平静如水的她,还留着不合时宜的直的长发,没有染色,没有变化,十多年日复一日,就那样由兴盛,转为衰败,如一支不再时髦的绢花,只逶迤着旧日的美好造型,却早已经被时光刷旧了色彩,淘汰了质地。如他们的爱情。

后来他们还是结婚了。理所当然地,平淡无奇地。没有任何惊喜和意外。他一定会娶她,她是他心里永远的故乡,最早的痴迷,最后的归属。

可是她不快乐。她还是隐忍成性的,虽然修成了正果,她在这样庞大的一座城里不必为生计奔波发愁,她只需要安静不问地等待,他就给予她一切的需要。

只是她习惯在每天,孤独地看着窗外湛蓝的天,晚上陪着无边的黑暗。这样的日子,习惯也好。

一个周末,他突然说带她去四处走走。她木然地跟着他。当他们到达目的地,她站在广场等他去停车,迎面走来了一对亲爱的小情侣,冻得发红的面孔,恩爱无间的肢体语言,他们脖子上围了同样颜色的围巾,她猛然地被击溃,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

他早已经忘记,那一年,他曾经拥有过一条围巾,那是来自他最心爱的女孩之手,点灯熬夜,将承诺和感情编织进去的一条笨拙的围巾,而现在,只能变成记忆里一场,只属于年轻的记忆。那也是她惟一借着回忆的凭证。

现在,他们在一起。她还是她,他早已不是他,即使她还有编织的力气,他也没有配戴的勇气了。

那是只有爱情,能够给予的傻气。

总是会这样的吧,因为这是,生活。

伤感爱情故事短篇经典短篇伤感爱情故事范本篇七

我会有这样的。

爱情。

全世界在我眼中这时分为两半:一半是她,那里一切都是欢喜,希望,光明;另一半是没有她的一切,那里一切是苦闷和黑暗。以下是本站小编精心整理的经典爱情故事短篇,希望能够帮到你!

婚后她一直给他做洋葱吃:洋葱肉丝、洋葱焖鱼、香菇洋葱丝汤、洋葱蛋盒子……。

因为她第一次去他家,他母亲拉了她的手,和善地告诉她———虽然他从不挑食,但从小最爱吃的是洋葱。

她是图书管理员,有足够的。

时间。

去费心思做一款香浓的洋葱配菜,但他却总是淡淡的。

母亲为他守寡近20xx年,他疯狂爱着的女子母亲却不喜欢,他对她的选择与其说爱,不如说是对自己孝心的成全。

她似乎并没有什么察觉,百合一样安静地操持着家,对他母亲也照顾得妥帖周到。婚后第四年,他们有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

平滑的日子一日日复印机一样地掠过,再伤人的折磨也钝了。当初流泪流血的心也一日日结了痂,只是那伤痕还在,隐隐的,有时半夜醒来还在那里突突地跳。

那天他去北京开学术会,与初恋情人小玉相遇,死去的情爱电石火花般啪啪苏醒。相拥长城,执手故宫,年少的激情重新点燃了一对不再年轻的苦情人。

小玉保养得圆润优雅,比青涩年少更多丰韵,一双手指玉葱般光滑细嫩。

在香山脚下他给她买了当年她爱吃的烤地瓜。她娇嗔地让他给剥开喂到她的嘴里,因为她的手怕烫。

七天很快过完,他回家,记得她娇艳如花的巧笑,记得她喜欢用银匙子喝咖啡,记得她喜欢吃一道他从没吃过的甜点提拉米苏。

母亲已经故去,他不想太苛待自己了,每年他都以开会或者公差的名义去北京。妻子单位组织旅游的时候,他还甚至让小玉来过自己的家。

他的手机中也曾经爆满火热滚烫的。

情话。

甚至他们的合影曾经被他忘在脱下的上衣口袋里呆了一个多星期……可这一切都幸运地没有被发觉。

平地起风云,妻子突然被查出得了卵巢癌,已经是晚期了。住进医院后,女儿上学需要照顾三餐,成堆的衣服需要清洗,家里乱成一团糟。

那次他在家翻找菜谱时,在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带扣的硬壳本子。打开,里面竟然有几根玄红的长发。妻子一向是贴耳短发,自结婚以后。

他好奇地看下去,原来这是他和小玉缠绵后留下的,还有那些像片,妻子一直都知道,因为从来没让他的脏衣服过夜。

他背着妻子做的一切,妻子都心如明镜,却故作不见。几乎每页纸上都写着这么一句话:相信他心里是爱着我的。后面是大大的几个叹号。

他心里一片空茫地去医院,握住妻子磨粗的手,问她想吃什么。

妻子笑着说,你会做什么菜,去给我买一份鸭血粉汤吧。她每天做好了他爱吃的洋葱,熨好了他第二天穿的衬衣,在家等他,二十多年了,他却从来不知道在南方长大的她爱吃鸭血粉汤。

妻子走后,他掉魂一样地站在厨房里为自己做一道洋葱肉丝。他遵照她的嘱咐将洋葱放在水里,然后一片片剥开,眼睛还是辣得直流泪。

当他准备在案板上成细丝时眼睛已经睁不开,热泪长流。他从来不知道那样香浓的洋葱汤,做的过程这么艰难苦涩。七千多个日子,妻子就这样忍着辣为自己做一份洋葱丝,只因为他从小就喜欢吃。

而小玉那双保养得珠圆玉润的手,只肯到西餐店拿匙子吃一份提拉米苏。

那年,十七岁的他,去一个遥远的小城读高中,那是他的外婆家,因为外公的去世,父母决定让他留在外婆身边。

于是认识了她。看她第一眼,就有惊艳的感觉,而她低下头一笑,水莲花一般不胜娇羞。

他和所有男生不同,穿高领的白色毛衣,旧旧的牛仔裤,头发长长的,眼神是忧郁的,班里举办晚会的时候,他和她主持节目,如两个玉人一样,看得男生女生都嫉妒起来。

所以,他把一张纸条写给了她:可以喜欢你吗?她约了他出去,在星光下说:“把手打开。”他打开手,放在手上的,是一双鲜红的手套。

她说:“北方冷,你们南方人太单薄,看你的手冻得像红萝卜。”说着,自己娇羞地低下了头。无关风月的话,却让少年的他怦然心动,那艳红的手套,似两簇火苗在心里发起烫来,他想,今生今世,他是忘记不了她的。

后来高考之后他回了上海,她没有考上学,去了一个林场上班,后来,终于再也没有消息。

十几年后,他出国。

读书。

娶妻生子有了自己应该有的幸福开着不错的车有带游泳池的房子在美国有自己的公司不停地换房子不停地搬家但他唯一没有丢掉的东西是那副美丽的红手套。

虽然不知放在了哪里,可他知道,那副红手套还在身边,那是那个美丽的少女一针一针给他织的啊,她给他的时候说:“我第一次织东西,扎破了手,还织得不好,你多担待吧。”

的确是不好。很粗糙的针脚,可是,他喜欢,因为,那是他的初恋啊。

千回百转之后,他终于知道了她现在在哪里了,她离了两次婚,带着一个孩子,自己现在正卖服装,和他谈项目的城市离得很远。

他还是决定去看一看。

在飞机上,他心跳到快要崩溃,三十岁的人了,忽然还似少年一样冲动着。

他没有提前打电话给她,想给她一个惊喜,看看她还能不能认出他来。

到了她那个服装摊前,他呆住了,那个从前的美少女已经快认不出来了。他看着她,看着十几年的时光在她身上打下的烙印,忽然很想流眼泪,谁最无情?不是他,也不是她,而是永远无边无际永远没完没了的时光啊。

他叫了她的名字。她回过头来,看了他几分钟之后就冲了过来——“是你呀,美国的大博士回来了!”他没提那副红手套的事。

在一群同学喝醉了以后,有人提起当年的事,说他们如何般配如何金童玉女,她就哈哈笑着说:“说什么呢,人家哪能看得上我啊?”

他知道,有很多东西是不能复制的,有很多东西,是走了之后,再也回不来了。

结婚以后,梅才渐渐觉得他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是拥有大度胸怀的男人。

梅每次决定放弃这份爱情时,便会想到他对她的呵护体贴,想着想着,她心中的郁闷便轰然倒塌,再一次“幸福”在爱情的漩涡之中。

梅记得,在与他度蜜月期间,同事阿力打来了问候电话。梅便在电话里同阿力聊了起来。好长时间没有见到的朋友,还能够想着给她打电话,这让梅很高兴,也很感动,聊天时那兴奋快乐便写在了脸上。

放下电话的瞬间,梅才发觉,他一直守在她的身旁,听着他们之间的聊天。虽然他没有说什么,但是从他那铁青的脸上能看出他对她的责怪、怨怒。

梅无法向他解释,因为阿力只是她单位里的同事,也没有必要解释。那个晚上,是梅与他自从结婚以来,第一个沉默的夜晚,也是第一个让他们感到难熬的夜晚。

第二天早上,他仍旧按时起来为梅端来了煎好的面包片、浓香四溢的热牛奶……这让梅又从心里感到了一丝内疚。

那个午后,梅接到了同学聚会的电话,立刻想到了他或许会不高兴。她本想找个借口拒绝,可是在同学的催促下,梅还是去了。

那个晚上,他三番五次打电话催促,让梅觉得自己在同学面前颜面扫地。想到他那心急火燎的样子,还有那张铁青的脸,梅不顾同学们的嘲讽,还是起身回家了。

迈进家门的瞬间,梅心想,他一定会数落她一阵子。可是,他并没有同她争吵,而是铁青着脸走到了另一个房间。临睡前,他仍旧为梅端来适中的洗脚水,说泡泡脚解解乏能够睡个好觉。

那一夜,梅很久没有睡着,总觉得胸口有团东西在堵塞着,在黑暗中眨着眼睛,不经意中流出了酸涩的泪滴。

从那以后,梅不想再看到他那张铁青的脸,更不想忍受那份“冷战”带来的孤独。她谢绝了所有的应酬,渐渐地,没有了朋友,家成了她。

生命。

的唯一。

别人看着梅生活在幸福里,可是梅觉得自己就像他腰间的那串钥匙,永远快乐不起来。

一天,梅带着儿子去看蝴蝶昆虫标本展览。看到珍品标本,是一只漂亮的昆虫被凝固在琥珀化石之中,瞬间,梅的心被刺痛了,她想到了自己的爱情。

是啊,在爱情生活中,体贴、关爱固然重要,可是失去自由的爱情,只能是爱情的琥珀,只能凝固着生命中瞬间的幸福。

伤感爱情故事短篇经典短篇伤感爱情故事范本篇八

爱情。

是人类情感生活的永恒主题,也是文学创作的重要选材。不少爱情故事都是源自生活,那些伤感的爱情故事你看过吗?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短篇伤感爱情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三十年前,我住在松江老街——谭东街。街尾住着一个捡破烂的老头,他身上的衣服补丁摞补丁,但还算干净。每天,他总背着破旧的大布袋,拿着铁钩子,巡回在垃圾箱之间。我是在公用给水站认识他的,常见他用一只小铝锅淘点米,洗把青菜什么的。一次,他匆匆走时忘了小铝锅,我就拿起铝锅给他送去。在他的小棚屋里,我看见堆着整齐的破书,铁丝上挂满洗净的破布片。他钻出破烂堆看到我,眼神里交织着惊讶和欣喜。从此,在老街我成了惟一和他有来往的人。

我喜欢。

读书。

但那时除了政治书籍没有其他的书可读可我在老头那里找到了一个“图书馆”。他帮我整理出被撕裂的《青年近卫军》、《茶花女》等“禁书”。给我看那一本本用糨糊粘贴起来的书老头是要冒风险的可他极其。

信任。

我。

在小棚屋我多次看到,他把卖破烂得来的零碎分币,换成一张张一毛钱的角票,用盛满沸水的破搪瓷杯子一点点烫平。他此时脸上的喜色让我疑惑,我对他的身世充满了好奇。

时间。

就像流水一样慢慢淌过去。

直到有一天,我又去拿书时,老头忽然一脸郑重地要我帮个忙。他拿出一只粗糙的木盒,给了我一个秘密的嘱托。

过了一个星期,他永远地走了,估计是严重营养不良导致器官衰竭而逝的。

因他所托,我打开了木盒。上层是一张给我的字条,言语之间的信任和感谢使我热泪盈眶。和着泪花我看到好几叠烫得平整的一毛钱角票,最下面是一封厚厚的信。

晚上,我瞒着家人怀揣着木盒,走到老街口的大树对面,敲开了一扇门。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用警惕的目光审视着我,我顾不得说什么,把木盒交给了她。片刻,老太太那瘦削的肩和纤细的手便剧烈地抖动起来,伴随着的是极度压抑的抽泣声。

这天晚上我才知道,老头和老太太是一对恩爱夫妻。他们原在东北一所中学教书,老头是校长,老太太是教师。后来在政治运动中,老太太被打成“右派”,遣送回松江老家,以糊纸盒为生。老头不肯“划清政治界线”与她离婚,终被开除公职。老头追随着老太太的足迹,来到她的身边。可老太太恨自己连累了他,害了他的事业,毁了他的前程,不肯原谅自己,更怕世事难料,今后还会祸及他,便硬着心肠拒绝了他——这无可奈何,违心的回绝,多么令老太肝肠寸断啊!

他尊重了她的意愿,但又不忍离开她,于是,就在老街尾搭了个小棚屋栖身,开始以捡破烂谋生。

一条老街,妻住老街口,夫住老街尾,日日相见不相认,叫妻心碎,却令夫欣慰。

老头日复一日地守望着妻子屋里的灯光,年复一年地烫平着每一毛钱,积累着小小的财富——能让妻子改善一下生活成了他惟一快乐的源泉。

老太太拿出他们的合影,丈夫的气宇轩昂,妻子的端庄美丽,往事与现实之间的反差,带给我的是从未有过的震惊!老太太又捧出一沓长短不齐,颜色材质不一的纸片,上面是清一色的英文字母。我那时的。

英语。

知识有限,难以辨认出是什么。只有一行“iloveyou”是我从所学的英语“我热爱毛主席”的句子里懂得其含义的。老太太告诉我,这一封封信是她每天在灯下蘸着深情,裹着爱,和着血泪写就的!经过这一晚,我忽然懂得了——人间最珍贵美好的感情,是在患难之中产生的。

大约过了一年,老太太与老头这对有情人终于相聚,我相信从此他们再不会分离。实际上,这对夫妻年龄并不大,离开这个世界之时,顶多五十出头。相思之苦催得人容颜老,可“iloveyou”却使他们在黑暗的境遇中那样浪漫和年轻。

现在,我们的社会早已回归公正和理性,但请让我们记住他们——记住这曾经的故事,记住这美丽、高贵的人性。

曹萱萱正坐在电脑前聊天,突然手机响了,拿起来一看是林枫发来的一条短信。“咦?不是应该找我姐吗?”打开一看,是林枫要请她吃饭,有点事要找她帮忙,约她下午4点在东大街过桥米线店见。

“好的。”她也没问什么事就立刻给回了过去。

林枫喜欢曹萱萱的姐姐曹婷,可曹婷对林枫似乎没什么感觉。他们高三时在一个班,虽然不怎么讲话,可是,他还是被她吸引了。他在聊天的时候也向她表露过心迹,可都被她拒绝了。但他还是不死心。

毕业后他便约她出去玩,她把她妹妹也叫上了。曹萱萱可不像她姐姐,她特开朗活泼,特能说。

第一次约会他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一双蓝色的运动鞋,白净的脸,乌黑的头发,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第一次见面,曹萱萱就当着他的面对她姐说:“挺不错的嘛!”他笑一笑,手往后脑勺不自觉地摸了一下。

自始至终都是曹萱萱一个人在那儿自顾自地说个不停,她好像特兴奋似的。林枫想找机会和曹婷说说话,可曹萱萱的话跟断了线的珠子似的一句接一句。

以后他们每次出去玩,曹婷都要叫上曹萱萱,曹萱萱倒也很乐意。可曹婷始终都没对林枫表示过好感,倒是曹萱萱每次都欢欢喜喜的。

还没到3点半曹萱萱就打着她的遮阳伞出发了,到了指定地点她正在收伞,林枫就紧跟着进来了。

“林枫哥。”她张口就叫道。她姐姐还没同意呢,她倒是先叫上哥了。

“嗯……”林枫对她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喊也是猝不及防。

“你找我什么事啊?”她一边吃着米线一边问道。

林枫从拎着的袋子里拿出了一只毛茸茸的小猴子和一个包装好了的礼物,递给她。“这个小猴子是给你的,这个你帮我转送给你姐姐。我给的话,怕她不要。”

“还有我一份啊!”曹萱萱乐呵呵地接受了。

“哎!也不知我姐喜欢什么样的,这么好的一个大活人就摆在面前却不知道珍惜!”

林枫没说话。

“哎!林枫哥,你说你追我姐都快半年了吧,何必呢?‘天涯何处无芳草’啊!”林枫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了。

“哎!也不知道你们都是怎么想的。”吃完了,她又补充了一句。

回去的时候,他们顺路。曹萱萱打着她的遮阳伞和林枫一起走着,走得很慢,连平时的速度也没有。她这会儿不知怎的安静下来了,不时瞟林枫一眼。林枫也不说话。就这样彼此沉默着,安静地走着,各自怀着心事。

走了一会儿,曹萱萱看到林枫白净的额头上有几颗汗珠,就像清晨草叶上的露珠一般。

“你很热啊?”曹萱萱问道。

林枫点了点头。

“那你也到伞下面来吧。”

“不用不用。”林枫急忙拒绝了。

“没关系,就当我谢你送我礼物了。”说着就把伞举到了林枫的头顶。

林枫立刻不好意思起来,脸也红了,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由于林枫比她高,所以她要把伞举得老高才行。林枫要举,她就是不同意。

“你说我们俩像不像情侣啊?”曹萱萱说完飞快地瞟了瞟林枫又飞快地把眼神收了回来。林枫支吾了半天,话没挤出来,额头上的汗珠倒又多了几颗。

“嘿嘿,说着玩呢,你看你紧张的。”

“我,我没紧张,我紧张什么啊?有什么好紧张的?”

曹萱萱看到他这副样子,想笑又没笑出来,之后又是沉默。

回到家后,她把礼物丢给她姐姐,也不管里面装的是什么,抱着小猴子就回自己的房间了。她坐在电脑前发了一会儿呆,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拿起手机,又愣了好半天才发了一条短信。

林枫的手机响了,他拿起来看,愣了一愣,是曹萱萱发来的,但没有内容。他也没再回过去。

暑假很快就结束了,林枫和曹婷要去外地读书了,但不是一个地方。曹萱萱也升入高三了。他们三个人经常发短信,问问近况。只不过是林枫给曹婷发,曹婷给曹萱萱发,曹萱萱给林枫发。

青涩的日子一天天地减少,短信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越发越少了。

就像去年春天梅子青时的那场春雨一样,没人记得清是什么时候结束的,也没人记得起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不了了之了,正如我们的青春。

注定我们要错过一场春雨,错过一个你。

干洗店。

那一年,王小慧36岁,日子过得波澜不惊。和刘杰的爱情,是典型的传统爱情,相亲,谈话,直奔主题——婚姻。没有谈情说爱你侬我侬,都是为了给父母一个放心,在感觉彼此有一些担当的时候,结婚,生子,挣钱,养家,如此而已。虽不再谈爱情,但王小慧依然相信爱情,相信爱情的怦然心动。

没事的时候,王小慧最爱去的地方,是好友紫玫的干洗店。小店干净且煞有情调,前厅有一个小小的吧台,紫色的藤花铺着,柔和的音乐环绕着。来店的顾客,品一壶茶,自是喜上眉梢,如沐春风。时间久了,有的人来,不为洗衣,反倒只是为了坐坐。王小慧便是其中一个。

“紫玫老板啊,我的衣服洗好没有?”一个很好听的男声。王小慧忍不住回头看,雪白的运动上衣,漆黑的运动裤子,高高大大的身材,一脸亲切的笑容,是玉树临风,又是邻家哥哥的样子。只瞥了一眼,王小慧的心,扑通通地跳起来。

他看到了王小慧,礼貌地冲她点了点头。

王小慧的脸腾的红了,说:“您坐,您坐,我是来玩的……”

王小慧搞不清,自己怎么一下子乱了方寸,平时,她是多矜持的人呀!

王小慧扭头看他拿了衣服出门,上车,仿佛是前世的影子,怎么那么熟悉呢?

“嗨,干吗呢?”紫玫叫她一声,她才发现自己的失态,低头笑了。

“他是我这里的老顾客,在北京做销售,很有能力的一个家伙,也很有味道的一个家伙……”

王小慧听不清紫玫说了些什么,只是应着。她想,他到底是谁呢?

报喜鸟。

王小慧觉得自己像一朵要灿然开放的花,她有了一种欲望,一种每天都想要看到一个人的欲望。

王小慧喜欢逛街了。她买了好看的高跟鞋,风情的裙子,甚至是,有一点性感的小吊带,配上她那呆板的小西装。偶尔,她还会化一个淡妆。她用心的装点,好像一朵朵花,在身体里,妖妖娆娆地开着。

刘杰从来没有注意到王小慧的变化,即便那天,从不喜欢显摆的她换上新买的裙子,问他,怎么样啊?他也只是抬头看一眼,说喜欢就好。当时,王小慧就一阵沮丧。

但内心的那种期待,到底还是让她的沮丧烟消云散了。

王小慧刚进店门,紫玫就被她惊住了:“呵,几天不见,漂亮了!”王小慧笑笑,自顾自沏了茶坐下,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几次三番之后,紫玫问:“咋啦?动真的了?别犯傻啊,人家可是有家有业有妻有儿的呀……”王小慧白她一眼,并不说什么。

“紫玫老板……”未见其人,只闻其声。王小慧的心狂跳起来,是他!

他说,过会儿要去参加一个签订仪式,麻烦紫玫快一点把他的衣服熨整一下。

紫玫应着,给他端了茶,顺便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王小慧。

王小慧没想到,他竟这样善谈,每句话,都是不经意,却又是她多年渴望,多年期待的。她想,她遇对人了。

王小慧兴奋着,又忐忑着。自己一直是个正经的女人,怎么会突然有了这样的想法呢?她不由自主地低下头。

“你低头的样子真好看。”他说。王小慧的心,哗一下子打开了,盛大而灿烂,她仿佛看到了内心那个忧郁深邃而细腻的自己。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静静的。

“金哥,衣服好了!”紫玫出来的时候,故意放慢了脚步,她察觉到了那一丝的说不出的紧张,还有一点点的暧昧。

那是一套报喜鸟的西装,笔挺,好看。

王小慧想象不到,他穿上,会是什么样子?但她的心里,却有一只报喜鸟,扑啦啦飞了起来。

马尾绣。

再见金哥的时候,是在公司门口,一身灰色的西装合体挺拔,多了几分倜傥。

“哦,金哥……”

“叫我玉舟吧。”王小慧笑笑,心里波涛汹涌。

“有空的话,一起吃个饭吧?”

王小慧沉默了一下,说:“我先回家一下。”

手机短信:他乡遇故人。等你呢。玉舟。

这次,王小慧的心狂跳了起来。看来,玉舟对她也是有心的,也许,他是知道自己遇到了喜欢的人。想到这,王小慧的心反倒渐渐安静了下来。好像,所有的事情并不是因为她的存在而发生,只是水到渠成而已。

晚餐很开心,彼此相聊甚欢,但偶尔的沉默,是王小慧想看也不敢看的缠绵的眼神。

“喏,这是我出差带回来的,你看,喜欢吗?”玉舟把一个香包轻轻放到了王小慧的面前。

王小慧认识,那是马尾绣香包,是刺绣中的活化石,据说,制作这样一个香包,大概得50多道工序,耗时一个多月,价格当然也不菲了。

王小慧一阵语塞,推脱着。

“怎么?不喜欢?”玉舟的眼神让王小慧无处可逃。

“不,不是的……”王小慧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其实,她是真的说不出话了。

接过漂亮的马尾绣香包,她说:“我得回家了,宝宝要睡觉了……”

车里,除了舒缓的音乐和彼此的呼吸,一切都似乎静止了。

王小慧脑子里一片空白,眼睛不知该往哪里看,手里不停地摩挲着那个香包。

玉舟双手放在方向盘上,直视前方,似乎在很认真地开车。王小慧觉得,他像极了那个一直在心底涌动,却从未出现的忧伤而深邃的少年。她觉得,她是真的,那么那么喜欢他。

塞车。等待。

她看一眼玉舟,刹那山崩海啸。在彼此深深的亲吻里,王小慧感觉,有咸咸的泪,在唇间淌过。

十字绣。

两个月后,一个暴雨倾盆的雨天,王小慧来到紫玫的店里。

“这些日子跑到哪里去了,连个人影也不见?这样的天咋跑来了?”

王小慧并不理会紫玫连串的问题,从包里拿出一幅十字绣,问她:“好看吗?”

紫玫看看,说:“不错,平安是福,蛮有禅意的嘛,还有漂亮的莲花……”

王小慧转身走进熨衣间,开始替紫玫整理衣服。一边干着活,一边反复唱:“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曾一起走却走失那路口,感谢那是你,曾牵过我的手,还能感受那温柔……”

紫玫站在她身后,不说话,只感到心疼。

她唱累了,回过头,轻轻抱住紫玫,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是那种撕心裂肺的哭,直到,站也站不住。

许久,王小慧稍稍平静。说,天气预报说,暴雨持续到明天就没有了。北京的雨,也该停了吧。

“替我把那十字绣转交给金哥吧,谢谢他,自此,我们互不相欠,各自天涯,从此陌路。”

紫玫明白了,这两个月里,她在日夜兼程地绣啊,绣出自己的情思,绣出自己的尘埃落定,绣出自己的现世安稳。

紫玫看看她,眼睛发潮。也许,每一个奋力追求所谓浪漫爱情的女人,在经历所谓刻骨铭心之后,都会有这样深刻的领悟吧:爱情不过是座城,无论生活在城里还是城外,她喜爱,不过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而已,冷艳而短暂,而拥有最平常的柴米油盐,才踏实,才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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