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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及翻译怎么写 我最喜欢的运动是英文翻译(3篇)

时间:2021-09-28 03: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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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及翻译怎么写 我最喜欢的运动是英文翻译(3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及翻译怎么写一

但是,如果你问他们最喜欢哪些书,他们的答案会有所不同。张三说这是一部武侠小说;李斯是一个经典的名字;王武祥是一类侦探;陈柳认为这是一个轶事;刘淇觉得这是一个科学的谜团。总之,有很多答案,然而,它们都是错的,我最喜欢的是这部小说的生平。

人们常说这本书是人类的第二任教师,所以我认为这本生命书代表了这位老师的一半。因为本书的每一页都让我真正理解了一些东西。

那一年,学校组织了军事训练,我们在基地呆了四天。痛苦教官的鼓动下,与老师和同学们的鼓励后,所有的坚持,得到了测试钻探第二,并在拔河比赛中荣获第一名。这个页面让我明白如何在不经历风暴的情况下看到彩虹。

六年级是每个人在小学上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老师说经过六年的努力,我看到了毕业考试。我把自己的目标定为优秀,但我的语言是一个。嗯,这让我非常痛苦。为了学习语言,我去辅导课并购买了语言学习任务。我周末只休息一天。最后,我的语言是用优良94.本章,让我知道,只要努力是深,铁撞向针。

今年8月,我想换一部好手机,但我不想让父母付钱。我想我长大后应该赚到自己的钱。所以我来到鱼市,说我有六条鱼,每次我完成它。当他累了,渴了,饿了,痛苦,我不想做了几次,让我同学的劝说下。最后我拿到了743元的工资,我拿了钱买了好手机和剩下的钱。这一点,让我知道钱不容易,坚持就是胜利,并且理解人是自给自足的。

一般来说,我相信生活是我最喜欢的书。即使是开水也是最昂贵,最便宜的水。这本生命之书是最无忧的书。如果知识是金字塔的针头,那么生命之书就是塔楼和基地。他每天都和我在一起。它教会了我在课堂和其他书籍中无法学到的所有知识。我教的越多,我就越受益。

如果知识是金字塔的针头,那么生命之书就是塔楼和基地。他每天都和我在一起。它教会了我在课堂和其他书籍中无法学到的所有知识。我教的越多,我就越受益。

关于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及翻译怎么写二

夏风走过的另一个季节似乎仍然充满热情。仍然令人难忘的是,六月,当我们手牵着手走的时候,空气中似乎还残留着酸味或甜味、苦味或辣味。

去年夏天,我们面临初中毕业考试。为了我们理想中的高中,我们在努力,付出和收获。那一天,烈日烤焦了大地,一切都无精打采,除了不知疲倦的“吱吱”知了。课间休息时,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呆在教室里复习功课,只有几个淘气的男孩在小声说话。翻书的声音不断出现。偶尔,接近书本的学生会讨论他们遇到的问题。突然,随着"啊"的一声,正在读书的学生都抬起头来,疑惑地看着对方。我拉了拉我最好朋友的裙子,半遮半掩地说,“发生了什么事?”她摇摇头。我环顾教室,发现学生们的目光都集中在小明身上。原来是他的声音。正当所有人都要责备他的时候,他补充道:“这个问题太难了。每个人都笑了又哭,叹了口气,摇了摇头,然后投入到紧张的研究。现在我回想起来,才发现这只是紧张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带给我们无限的快乐。生活不是由编织成网的小东西组成的?

转眼间就要毕业考试了,每个人的心都悬了起来。考场里充满敬畏的气氛。学生们都全神贯注地回答问题,生怕错过理想的高中。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命运最终取决于这三份文件。考试后,有些人有一点不确定和呆滞的眼睛。有些人疯狂地回答对方,叹息和喜悦交织在一起。

直到那时我才意识到等待是如此漫长。希望如此渺茫。直到那个电话打开了我心中的困惑,驱散了我心中的忧郁。那时,我的心又纯洁又忧郁。

那个夏天,我带着许多回忆,包括奋斗的艰辛,挫折的泪水和收获的喜悦。这是我一生美丽而永恒的记忆。蓦然回首,过去的一切都变成了泪水,聚集了双眼。

割不断,理也乱;不能忘记,不能擦拭。那个夏天是我一生的记忆。我喜欢夏天!

我喜欢夏天初一优秀作文2

夏,一个充满梦幻的季节。淡淡的风吹着夏日的气息,为郁郁葱葱的树木,送去了一丝凉爽。夏的一切都好像那么神秘而又静谧,那人不忍心打破这片宁静。

我独自走在树下,一股绿色的味道溢满了我的口鼻,似乎给了我一股无法找到的安静与和谐,我忍不住想要躺在草地上,让绿色包围着我。沿着羊肠小道走着,一切都好像披着神秘的面纱,让人猜不透也摸不着。突然,我的眼前出现了一条小溪,银色的小鱼儿穿梭在溪水中,绿色的水草,摇摆着那柔软的身姿与鱼儿们快乐的嬉戏。

我又向另一片树林走去。太阳随着时间的挪动慢慢升起来了,五彩的光芒零星地洒在树叶上,折射出点点光晕。树林里不再平静,鸟儿的叫声在树林里回荡着为新的一天演绎着柔和的交响乐。

太阳渐渐又升高了,我渐渐感觉到了燥热,热气像光环一样在我周围漫延着。我突然觉得口渴,就向旁边的小卖部跑去,小卖部里熙来攘往,几经周折,终于大汗淋漓的拿着冰淇淋走了出来。撕开纸包装,拿出草莓甜筒,用舌头轻轻舔了一下,一股草莓奶油味绽开在我的舌尖,冰凉也钻入我的体内。我一边舔着冰淇淋,一边向被大树罩着的长凳走去,躺在长凳上,悠闲地闭上眼睛,汲取夏天的精华……当我尽情地享受时,突然感觉我的手痒痒的,睁开眼睛,朝手的方向望去,一只可爱的棕色小狗摇摆着尾巴,正品尝着我的冰淇淋。我惬意地蹲下身子,摸着这条小狗,它一边贪婪地舔着冰淇淋,一边不停地眨着眼睛,似乎十分喜欢这种口味。我微笑着看着它,它粉红的小舌头舔着我的手。冰淇淋吃完了,它摇摆着尾巴高兴的走了……

夏季宁静而幽雅,夏季热情而洋溢,夏季活泼而有趣。甜甜的冰淇淋就这样填满了夏季,潺潺的溪水就这样流过了夏季,茂盛的树林就这样谱写了夏季的进行曲。

我喜欢夏天初一优秀作文3

春天,属于百花,属于绿芽。它是生命、成长的代表。

夏天则属于阳光和暴雨,还有蝉。它像一抹血红的颜色,热烈、火辣这些词好像是为它而生。

看吧,那鲜红的玫瑰,在夏天的感染下,张开了心扉,表达着对夏的仰慕。一大簇,一大丛,它们开得如此美丽,震撼着人们的心。

在树上趴着的蝉与树干巧妙地融为一体。它们此起彼伏地鸣叫着,织成了一张声音的网,连成了一片声音的海洋。如同一场盛大的音乐会,一首美妙的交响乐,仔细去听,可以听出各种乐器独特的声音。

在夏天最热时,柏油马路都变软了,路上方的光影似乎都被扭曲了——那是蒸腾的热气。令人惊讶和敬佩的是在地里干活的农民们。头顶着毒辣的太阳,在毫无遮蔽的农地里面抢收着庄稼,汗如雨般打入土里。这是何等的艰辛!在忙完一天的农活后,他们回到家里,歇一歇,喝口水,便能绽放出一个笑容。对于他们,幸福很简单。

乡村的小河里和城市的池塘中,荷花开得正旺。农田里,麦浪不断地翻腾着。夜晚,天空中的群星闪亮,好似是有人在黑色的布上撒了一些金粉……这些美妙的景色都令人着迷。就是在那一瞬间总有那么一些细微的美能打动人们的心。

夏天的天气匆忙而迅猛。它能让你措手不及,也能提前通知,让你做好万全的准备却又白白浪费。经常地,在学校上着课,上午太阳火辣辣的,中午天开始阴下来,下午开始下倾盆大雨。当我们正为如何回家而担心烦恼事,放学之前,雨停了。

雨下的猛时,即是关着窗户也照样能听见外面雨砸在土地、建筑、树叶……上的声音。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一堂地理课,课刚开始上,就听见一阵惊叹。顺着同学们的视线看过去,窗外的雨已经不是简单的点或线了,它们交织成网,又像织毛衣的长针,在短短的两分钟内迅速地猛烈起来,然后又慢慢消下去。最后,雨停。最重要的,是太阳一直孜孜不倦地散发着光和热。

我想,我喜欢这个充满变化有未曾改变的,忙碌的夏季。

我喜欢夏天初一优秀作文4

一年一年地过去,都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不变的是生活的画卷中总有一幅由美丽的四季构成的四扇屏风。

春天是“流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的活泼;夏天是“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的恬静;秋天是“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的惆怅;冬天是“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的肃杀,各有着各的韵味。我却对夏天的成熟与纯净情有独钟。

喜欢夏季的理由其实很简单。小时侯,喜欢小院里由竹椅`西瓜`笑话组成的“纳凉晚会”,笑声`蝉鸣`清风交织在一起;喜欢贪婪地咬上一口雪糕,任它在口里`肚中熔化的沁凉;稍大一点,喜欢穿上花裙子,让裙边肆意地在晚风中轻舞飞扬,与邻家小女孩走t台步的臭美``````

在儿时,每到初夏,爸爸总带我去乡下奶奶家玩几天。有一段布满小石子的田埂是我去奶奶家的必经之路,路边开满了五颜六色的小花还有那一望无际的绿油油的稻田。每经过这儿,我坐在爸爸的自行车上,急切地拍着他的后背,让他放我下来。我总是兴奋地冲进稻田,深呼吸,那种独特的清香便钻进了心中的每一个角落。我喜欢摘下一株稻穗,把几颗嫩嫩的青稻扔进嘴里,细细地咀嚼,咦,怎么还甜丝丝的?摘下一朵朵细碎的野花,插满了乌黑的发梢,拍着手,笑啊,跳啊,头上的花又随即散落了一地。爸爸总是笑着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你这个小疯丫头!”太阳快乐地下去了,无边的晚霞染红了天边,天空下有着绿油油的稻田,田埂上还有着玩得满头大汗的我们,描绘出一幅温馨的图景。

到了奶奶家,奶奶端出一个在井水里浸了半天的“穿着迷彩服”的西瓜,凉凉的西瓜汁解了一天的疲惫,比放在冰箱里的还要好吃,西瓜汁和西瓜籽沾了满嘴,我都顾不得去擦一擦。

随着时光的流逝,这一切都被打上了“童年”这二字的烙印,离我越来越远。每年的暑假,补习才是我们这些中学生的生活的主旋律。但我依然喜欢在闲暇时间回忆这一切。

我喜欢这给我太多欢乐的夏季。

关于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及翻译怎么写三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书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著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三作文篇2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三作文篇3

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就是《名人故事》,作者是魏红霞。

这本书共有107个名人故事,主要讲述了古今中外许多名人少年、中年、老年三阶段助人为乐、永不放弃、以大局为重……优秀品质的故事,也讲述了名人们如何成长起来。比如:喜爱钻研的钱学森;以病人为先的李时珍;才思敏捷的梁启超;勇挑重任的孔子;严于律己的林肯;“中国铁路之父”詹天佑;为民伸冤的文天祥……

这本书是我的良师。这本书能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我拾回信心,让自己有勇气继续挑战困难。有一次,我看到了一道题,是我最讨厌的路程问题,我扫了几眼题目,一看见题目上的甲乙丙,我便打退堂鼓,想要问一下爸爸。我嘴巴一张开,还没来得及叫爸爸,脑海里便浮现出美国发明家爱迪生,为了发明灯泡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后,才获得成功的故事。我面对的难题与爱迪生发明灯泡时所遇到的困难简直不值一提,于是我每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道题做出来。其实这道题也不难,稍微动动脑筋,我就做出来了。

这本书也是我的益友。这本书陪伴我有三四年的时间了,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爱不释手,每天晚上不论有多晚,我都会坚持细嚼慢咽、仔仔细细地读懂3-5个故事。读完了就放在床边上,一睁眼便又能看见我的爱书。在放假的时候,或者是写完作业的.时候,我都会找出来读一读。现在我虽然已经高中了,时间十分紧张,但是我每天都会挤出时间去看这本书。

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本书激发了我对读书的兴趣,让书陪伴我成长。它教我认字,教我成功,教我面对困难与挫折……它是一位默默无闻的朋友,它默默无闻地贡献着它的一切。习惯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就想拥有一份宁静的交流,我便与书交流。

我喜欢与书交流,它让我明白“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习惯,让我品味到“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的读书之乐。

孔子说过温故而知新。每一次再读这本书的时候,我都有新的体会、新的领悟。这本书的知识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完啊!每天都在帮助着我,每天都使我受益匪浅。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一本我百看不厌的好书。

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三作文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白雪公主,因为这一本书是我读过很好看的一本童话图书。

国王有一位爱人是否那一位爱人会成了白雪公主的母亲呢?小时后白雪公主的母亲因为升白雪公主而死了,国王为了想给白雪公主一个完美的家庭,才会娶一个新女生,这一位女王和白雪公主会发生甚么事情呢?小矮人会帮助白雪公主吗?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不会帮助他人,也有很多人像小矮人一样塬意帮助别人,表面上对你好的人不一定是好人,白雪公主这本书告诉我们表面上对你好的人不是好人,像那一位女王表面上对白雪公主很好,可是他的心理很毒想要白雪公主死。

这一本书很好看,如果大家想知道第二段的问题的话,就看这一本白雪公主的童话图书,希望大家会喜欢这一本书童话图书。

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三作文篇5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与珍贵。天下的好书趣书数不胜数,但我唯独钟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美国小姑娘,他本来和自己的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中他与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奇怪的奥芝国,并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胆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行人一起去寻找仙人,并在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领,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而多萝茜与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与他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本书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格式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有趣,使读者联想不断;还在于本书之中个性鲜明、有趣可爱的主人翁们。作者不仅巧妙地赋予了主人翁们人类所常有的性格缺点,并且又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是的他们特别惹人喜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节使得《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欢《绿野仙踪》里面的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她们各有个的缺点,但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本书因他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在平常总犯糊涂。我以为他其实挺聪明的。比如在那次与西巫女搏斗时,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了乌鸦,为他们打败西巫女增添了一份胜算。这就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全身刀枪不入,而他却希望自己能有一颗心,成为个“正常人”。在与同伴一路闯关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有爱心,爱之国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温基人的领导者。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与珍贵。天下的好书趣书数不胜数,但我唯独钟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美国小姑娘,他本来和自己的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中他与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奇怪的奥芝国,并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胆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行人一起去寻找仙人,并在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领,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而多萝茜与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与他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本书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格式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有趣,使读者联想不断;还在于本书之中个性鲜明、有趣可爱的主人翁们。作者不仅巧妙地赋予了主人翁们人类所常有的性格缺点,并且又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是的他们特别惹人喜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节使得《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欢《绿野仙踪》里面的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她们各有个的缺点,但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本书因他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在平常总犯糊涂。我以为他其实挺聪明的。比如在那次与西巫女搏斗时,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了乌鸦,为他们打败西巫女增添了一份胜算。这就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全身刀枪不入,而他却希望自己能有一颗心,成为个“正常人”。在与同伴一路闯关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有爱心,爱之国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温基人的领导者。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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