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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汇报材料范文怎么写(模板9篇)

时间:2022-03-25 05: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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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汇报材料范文怎么写(模板9篇)

关于案件的汇报材料范文

错误总结是提升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我们应该及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错误,避免再次发生。如果我们想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首先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对象。如果你还对总结写作有些困惑,不妨参考以下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总结范文。

案件汇报材料范文怎么写篇一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国家教委相继颁布了《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和《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经过十几年来的实践,各高校对它分类范畴的界定,客观上保证了分类体系的连续性这一优势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自身特点的需要,我们也发现,原来确定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已不能适应当前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给当前的档案管理工作造成了一些困扰。因此,笔者认为,高职高专院校应在继续保持《实体分类法》和《工作规范》特点优势的前提下,适应当前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需要,进行必要的修订工作,以期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发展的需要。本文就此作一些探讨,以求同行赐教。

一、教学档案实体分类构建的原则。

以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体系为标准,以《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和《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为参照,结合高职高专院校办学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正确定位,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和档案工作的自身特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科学地界定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构建符合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学档案分类实体。

1、严格地遵循教学工作的规律。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的一个明显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就是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由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它的一切必须按教学规律办学,教学档案同样应遵循教学规律。

2、鲜明地体现教学档案的特点。党群类、行政类、基建类、设备类等类别的档案,其内涵具有普遍性,唯有教学档案它的内涵更为丰富,它的实体更是丰满,教学档案是高职高专院校档案的主体。

3、科学地保持教学档案的内在联系。从教学类档案的构建来看,其纵向脉络是比较清晰、相对独立的,而其横向联系却是非常紧密的,如;招生、学籍、毕业生之间;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习教学、实验教学之间;师资、课务、考务、质量评价、学风建设之间等,整个教学过程的每个环节始终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

4、创新地形成教学档案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度的建立不是一个很长、很复杂的过程,但是,执行和巩固制度的过程也许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通过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以评促建,创新地形成教学档案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的过程更加重要。

二、教学档案实体分类构建的内涵。

教学档案实体分类的框架设计为十四条一级条目,各条目之间既相对独立,又有联系,每个一级条目下面设有二级条目若干个,有的二级条目下面还设有三级条目若干,按学年度,由校、系、教研室三级分别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按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不同载体分别归档、保管。

2、师资(jx12)。主要是师资队伍结构和建设方面的文件材料。如: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规范;教师岗位聘任合同书;国家、省、院各级人才培养工程对象材料;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材料;青年教师培养方案及实施办法;教师获院级及以上各类教学、科研评奖申报、评审材料及证书复印件;教师获各级各类先进表彰情况汇总;教师业务档案;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文件、资格审批、协议书、汇总表等材料;校内“双肩挑”教师兼课资格审批表、汇总表;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等等,这些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为永久或长期。其中教师业务档案是一项面广量大的建设任务,要求每一位教师都必须建立业务档案。

3、招生(jx13)。主要是招生及新生录取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如:上级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材料;招生计划、录取率、报到率统计材料;新生录取材料及新生名单;学院招生工作计划、总结材料;委培、代培、自费生计划、合同及名单;新生素质调查材料等等,这些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都有。

4、学籍(jx14)。主要是学生学籍管理及奖惩情况的文件材料。如:新生入学登记表;每学年初在校学生名册;在校学生档案;学生学籍卡;学生照片册;学生学籍变更材料(升级、参军、休学、复学、转专业、转学、退学);学生奖励材料(奖学金、优秀学生);学生处分材料等等,这些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为永久或长期。其中学生档案也是一项面广量大的建设任务,要求为每一位在校的学生都建立档案。

5、毕业生(jx15)。主要是学生毕业就业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如:上级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文件材料;毕业生工作计划、总结;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材料;毕业生验印名册;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证明材料、统计表;毕业生当年年底就业率证明材料、统计表;毕业生就业协议、合同;单位用(聘用)毕业生审核备案表;毕业生质量跟踪、信息反馈材料、质量分析报告等等,这些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都有。

6、专业建设(jx16)。主要是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方面的文件材料。如:人才培养目标论证报告;新开或调整专业的社会调研记录、申报、审批材料;各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建设工作总结;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记录;各专业教学计划;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审批材料等等,这些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大部份为长期。

7、课程建设(jx17)。主要是课余建设和教材工作的文件材料。如:课程建设规划;院级以上重点课程建设申报材料、审批、验收材料;分专业各课程(理论、实践)教学大纲汇编;学期各课程(理论、实践)授课计划;选修课程内容介绍汇编;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相关材料;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省、部级建设教材申报材料、审批、验收材料;院级以上获奖教材统计表、证书复印件及样书;参加各级各类出版教材编审统计表及样书;自编校本教材、教学指导书、实验、实习指导书和习题集、教学参考资料统计表及样书;各专业选用教材目录、审批表;教材订购计划表;各课程选用(理论、实践)教材统计表及样本;教材采购及管理实施办法;教学声像资料、多媒体课件建设统计表及实样;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改革相关材料;优秀、典型教案;重要的集体备课记录;选修课开设课程名称、课程表;重修课开设报名表、课程表、授课计划、学生考勤材料等等,这些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都有。

8、实习教学(jx18)。主要是教学实习、毕业设计、技能鉴定方面的文件材料。如:各系学期实习教学工作计划、总结;院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材料(建设报告、建设计划、建设总结、协议书等);实习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学院、企业)名单和实习场所汇总表;实习(专业认识、实习、课程设计等)指导书、授课计划、任务书、指导记录;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文件;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记录;毕业设计成果材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鉴定工作材料;学生专业技能、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证书考证通过率统计材料等等,这些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都有。

9、实验教学(jx19)。主要是实验室建设方面的文件材料。如:实验室建设报告、批复、建设总结材料;实验室建设报告、批复、建设总结材料;实验指导书、指导记录、实验报告;实验开出项目、开出率汇总表;实验室材料购置、消耗、库存明细表;实验室、机房、多媒体、语音室、专业教室等教学设备台账、使用记录、管理规章制度等等,这些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都有。

10、课务(jx20)。主要是教学进程开课计划等文件材料。如:院历;院历;教学进程表;理论和实践教学总课程表、课程与任课教师安排表;系、部学期任课教师(专任、双肩挑、外聘、兼职)基本情况统计表;调课审批表;教室日志等等,这些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或短期。

11、考务(jx21)。主要是考试和能力测试方面的文件材料。如:课程试题库和试卷库;班级/课程期末试卷;各课程(理论、实践教学)学生成绩记录表(含平时、期中、期末、总评成绩);按课程归类补考试卷;补考成绩记录表;重修课考试试卷;重修课考试试卷;选修课成绩记录表;系、部按课程进行的教学效果分析;考场、监考、巡考人员安排表;监考人员培训会材料;考场记录;考试违纪成绩处理材料;学生英语应用能力考试通过率统计材料(三、四、六级等);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通过率统计材料(省、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通过材料等等,这些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都有。

12、质量评价(jx22)。主要是教学质量评价评估方面的文件材料。如:学院关于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文件;学院关于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文件;教学管理规程汇编;教学质量期初、期中、期末检查计划、总结材料;教师、学生座谈会记录;学期各级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记录、总结;学生信息员教学信息处理记录材料;教师、学生教学质量座谈会记录;同行、领导听课记录;各类专项教学评估材料;教学质量测评材料;教师评学材料;教学异常个案处理材料等等,这些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为长期。

13、学风建设(jx23)。主要是学生素质、学风教育方面的文件材料。如:学生素质教育规划;开展学生素质教育活动材料;加强学风建设措施材料;学生参加院级以上科技竞赛、发明创造、、体育获奖等统计表、证书复印件;院级以上优秀班集体表彰材料;按年度在校学生素质评价、分析报告等等,这些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长期、这些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都有。

14、教学研究(jx24)。主要是教学研究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如:上级有关教学研究工作的文件材料;学报;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在社会学术团体中任职情况;学院及以上教科研成果申报材料、审批、验收材料;系(部)教学研究工作会议记录;教研室教学研究工作会记录、教研活动记录;教师获教研、科研成果一览表等等,这些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长期、这些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都有。

三、教学档案实体分类构建的意义。

由教学档案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的重要地位,与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密不可分。因此,科学地构建教学档案的分类实体,是各校规范教学管理秩序、加强教学档案制度化建设,做好“迎评促建”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建设性工作。

1、规范了高职高专院校教学工作的秩序。

根据教育部《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院校教学管理要点》和《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科学地构建教学档案的分类实体,对高职高专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本身是一个很大的促进,规范了教学工作的秩序。

2、丰富了高职高专院校教学档案的馆藏。

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信息大量地积累在教学档案里,由教学档案记载和反映着学院的人才培养水平。教学档案提供的都是教学工作各个环节中形成的原始材料,这些材料是教学效果的客观真实反映,是教学成果的不断积累,足以证明学院的办学实力和教学水平。与时俱进、科学地延伸教学档案分类实体,将丰富教学档案馆藏的内涵。

3、提升了高职高专院校教学档案的水平。

根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标准的要求,科学地构建教学档案的分类实体,形成教学档案管理的长效机制,这是一个创建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极大地拓宽了档案人员的视野,拓展了档案工作的思路,创新了教学档案管理的模式,提升了高职高专院校教学档案的水平。

参考文献:

1、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1993)。

案件汇报材料范文怎么写篇二

一、调解的法律地位。

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即人民法院在自诉案件审理中,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自诉人提起的刑事诉讼及附带民事诉讼进行协商,最终达到促使双方就经济赔偿问题达成一致,被告人得到了自诉人的谅解,自诉人放弃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结案方式。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作出更具体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的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并对调解的原则和方法作了规定。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一,调解是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的一种结案方式;二,调解是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也即在案件审理中未作出裁判前进行的;三,“可以调解”同时说明调解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能调解的则调解,不能调解的就不作调解,当事人和法院都是可以选择的。

二、调解的功能和效果。

自诉案件的受案范围涉及三大类,但主要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计十二类案件,这些案件当事人大多是以要求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为前提,以得到经济赔偿为结果。调解结案既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同时也能够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符合当事人的意愿,所以,调解是自诉案件中适用范围很广的结案方式。

第一,偶发性案件的被告人积极悔罪,调解可以有效化解矛盾。此类案件,当事人受情势影响多,没来得及考虑应以怎样的行为应对出现的事情,更来不及对行为造成的后果进行预料。事情出现后,致害人对自已不冷静的行为和造成的后果极为后悔,积极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并愿意赔偿经济损失。受害人感到被告人态度真诚积极,遂给以谅解,愿意放弃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第二,受害人家庭经济条件不好,迫切需要赔偿,调解能够及时解决受害人的实际困难。这类案件以故意伤害案件和故意毁坏财物案件较多。例如故意伤害案件中受害人被致伤支出了相当数额的治疗费用,有的甚至还投亲靠友借了不少债务,与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相比较,自诉人更需要得到足额的经济赔偿,只要得到了赔偿,就解决了自诉人的实际困难,就可以谅解被告人,也就是可以放弃对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追究。

第三,双方当事人互有过错,调解能够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双方有过错的情况较多出现在故意伤害和有重要前因如婚姻纠纷,意外事件等所引起的非法侵宅,故意毁坏财物,侮辱,诽谤等类案件。这类案件中,有的自诉人与被告人相致对方有伤害,有的甚至互为轻伤;有的`自诉人对案件的起因和发展有很明显的过错;有的案件被告人一方出现意外事故(如家庭成员因故死亡)受到社会同情,等等。如果能够把自诉人的过错综合考虑到案件之中,多做调解工作,避免就案办案过多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将会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第四,自诉人与被告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的,调解处理有利于改善关系,促进团结,维护稳定。

三、调解的方法。

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对调解的要求,即可以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愿合法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等等,在实际的工作中。除了遵徇上述规定外,还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第一,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被告人悔罪认错取得自诉人谅解是调解的基础。自诉人的权利受到了被告人某种侵害,或人身的或财产的或其他的权利,这种侵害已经发生,所造成的身体的,精神的,名誉的或其他的伤害已不可挽回,只有进行弥合和补救抚平创伤。可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被告人进行真诚的悔罪和道歉,取得受害人谅解,营造调解的氛围,打好调解的基础。

第二,被告人积极赔偿自诉人经济损失是调解的必要条件。自诉案件中被告人基本上都给自诉人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即使没有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自诉人也要求被告人用赔偿经济损失来补救;自诉案件基本上都有附带民事赔偿的内容,有的可以说就是冲着赔偿而来的。所以,赔偿经济损失就成了调解的必要条件,不同意赔偿和不接受赔偿都不可能进行调解。

[1][2]。

案件汇报材料范文怎么写篇三

__法庭管辖__、xx四个镇的案件,辖区面积376平方公里,辖区人口万人。法庭共有干警10名,其中审判员4名,执行员1名,书记员2名,法警3名,年均审执案件500余件。20__年1月被省高院评为“三零”竞赛活动优秀单位。

__法庭紧密结合山区实际,认真落实三项工作,主要有如下做法:

一、公正高效的审理执行各类案件。

__法庭把化解矛盾作为公正高效审理执行各类案件的主线,截止今年11月受理审执案件496件,结案481件,结案率为。在工作中,一是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实行全程调解。对于有调解可能的案件,要求承办人必须以调撤方式结案。对调解有困难的,全庭共同想办法,必要时充分利用调解联动等各种方式,全力促成调解。今年以来,我庭调撤率达到,比去年提高近20个百分点。二是全力抓好案件质量,降低上诉率和发改率,实现案结事了。我庭实行每周庭务会制度,对疑难案件进行研究,制定结案计划,按部就班,逐一解决,全面确保案件质量。今年以来,我庭上诉案件仅有11件,发改2件,相比去年均有很大程度的下降。三是努力提高案件效率,做好结案平衡工作。全庭坚持新收案件月内结案和周结案数高于周收案数两项原则性规定,加强对结案工作的管理调度,保证结案均衡,彻底杜绝年底突击结案的问题。四是加强服判息诉工作。对于判决后的案件,积极与当事人住所地的基层组织联系,时刻关注败诉当事人的动向,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判决结果。近三年来,__法庭没有出现新的案件。

二、全面落实“三型法庭”创建活动。

市法院提出了创建“三型法庭”的意见,即建设“职权配置优化型、为民服务便捷型、公信司法满意型”人民法庭。__法庭紧紧围绕市法院的要求开展工作,为避免农村群众轻易将纠纷引入诉讼,导致矛盾升级,法庭建立了“一村一月一访”的“三个一”预警机制,争取把预防和化解工作做在前面,尽量把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外,更好地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具体做法是:一是与辖区内123个行政村的人民调解员都建立了联系,并制作了电话号码簿,便于及时沟通。二是每月至少与各个村的人民调解员联系一次,询问村里的稳定情况,排查矛盾纠纷。三是对人民调解员反映的纠纷和问题,认真进行筛选,如果不是必须进入司法程序的,及时指导他们调解处理,特殊情况法庭安排法官协助他们进行调解。今年以来,法庭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00余起,都进行了相应处理,其中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的32起。

三、大力加强调解联动机制建设。

调解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司法制度,能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__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思路,内部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外部积极加强与其他调解组织的联系,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坚持实行诉讼外调解。对于农村群众生活中产生的离婚、继承、邻里矛盾等纠纷,我庭坚持暂缓立案的原则,首先组织他们进行诉讼外调解,避免因立案处理而伤了和气。二是加强与其他调解组织的互动,形成大调解的合力。除辖区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外,法庭还与辖区4个司法所、6个派出所、4个中心学校以及规模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固定联系,对能够通过上述单位调解处理的矛盾纠纷,在当事人到法庭立案时,就积极引导当事人到上述单位调解处理。对当事人坚持立案的,积极通过上述单位了解案件信息,邀请单位指派人员协助法庭进行调解。三是认真履行指导民调职责。我庭今年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8次,组织他们进行调解经验交流,对于他们在调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不断提高他们依法调解的能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开展。

四、高度重视便民诉讼工作。

一是考虑到法庭辖区山高路远、交通不便,我们按照市法院和本院的安排部署,成立了立案室负责立案,成立了执行室,专门负责法庭所有审结案件的执行,切实方便了群众。二是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农村群众的收入普遍较低,有很多困难家庭,当遇到雇员受害、拖欠劳务费等纠纷时,根本无力支付诉讼费用,法庭对这些当事人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近年来减免31347元,约占法庭诉讼费总额的20%,确保了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三是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工作。对于涉及老弱病残的案件,或是当事人离法庭较远的案件,我庭就组织法官到法官便民工作站、当事人家里、田间地头或者村委进行巡回审理,既可以方便当事人,又可以吸引附近群众旁观,加强法制宣传。今年以来,法庭巡回审理案件35件,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今后的工作中,__法庭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

一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

案件汇报材料范文怎么写篇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

可以调解。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

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

或者撤回当前……。”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当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或调解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上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纯民事诉讼有着完全不同本质的区别,虽然我们也强。

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平等性,但目前的实际很难做到这一点,影响。

的因素很多,大体归纳起来有下列几种:可能存在的刑事处罚或量刑影响着他。

们的调解意志;因犯罪而伤害到的道义和对案件获得信息不等也在影响着他们。

的调解自由;对该案有裁量权的承办人的调解意志也在左右着他们;民事处理。

结果对将来服刑时所涉及的减刑与假释作用也在影响着他们,因此在这样状况。

下,刑事诉讼的被告人或被自诉人的压力绝对不轻,因为调解给他们带来的不。

确定的因素似乎要远远高于受害人。有的人说,在这样条件下进行刑事案件调。

解,无沦怎样设置程序,都将无法实现自愿、公正与公平。因此,应当限制或。

取消刑事案件调解机制。有的人则认为,刑事调解不但不应被废除,而且应当。

加强,只是这种加强应在完善调解制度和程序上进行加强,从程序上保证被告。

人实现调解自愿原则。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只看到刑事调解的弊病,但没。

有仔细去分析这些弊病到底是什么因素引起的,过分忽略了人认识事物的能动。

性,而且这么做只会导致刑事涉及民事部分的诉讼陷入只追求实体公正而不讲。

效率的极端,是不可取的。第二种观点,应当说抓住刑事涉及民事部分诉讼的。

程序与实体的冲突问题,沿着这一思路思维,应当完全可以建立一种既可最大。

程度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又能最大程度实现刑事诉讼公正效率。笔者认为,

只要在程序上能提供一个让被告人充分思考,并能在最大程度排斥其他因素情。

况下进行调解,那就能最大程度实现被告人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哪怕被告人。

考虑的因素与自有的民事权利无关的问题,在处理民事权利时做出很大的让步,

那也不能说不公平,也不能说违背自愿与合法原则,有时有的被告人虽然在民事。

方面作出了看似不公平的让步,但他可以在刑事量刑或其他方面上得到法律和旁。

人的宽容和理解。综合起来看,这也应当是公平,并符合社会所要求的正义。

2、现行法律规定,特别是刑事部分审判的审限规定无法让被告人实现民。

事诉讼应有的诉讼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

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了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

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按此规定被告人也应当享有合理的答。

辩期限、举证期限、平等获得诉讼信息权和其它的诉讼权利,可现行的法律规定。

只规定应当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或内容通知被告即可,有的适用简易程序。

审理的案件更是没有让被告人获得民事诉讼信息的时间和机会,他们的民事诉讼。

权利均被剥夺,被刑事诉讼权利所替代。总体说,刑事诉讼中民事部分的审理调。

解缺乏正当的诉讼程序。

3、当事人地位不平等,意志自由无法实现。

《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

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

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本质上与纯民事诉讼并无区别,当事人也照样可以以调解的。

方式不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我国立法也允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可以以调解方。

式终结民事诉讼部分,在自诉附带民事诉讼中,调解成自诉人撤回民事部分诉起。

时,还可以将刑事部分一并撤回。然而当我们站在司法公正的立场上来审视这种。

调解时却有一些问题,很值得研究,其中主要的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调解的。

自愿原则其实是很难实现的,被告人接受调解往往要付出较大的代价的,而这些。

代价的付出却很难说是被告人真正地心甘情愿付出的。主要理由有:首先,是当。

事人的地位应该是完全平等的,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明显地处于某种的优势地位,

调解就不可能真正实现自愿原则。根据民法经典理论,接受调解也是当事人所为。

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而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

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皆因这几种民事法律行为均是在。

当事人受到某种不当干扰的情况下意思表示,并非其真心的意思的反映,如让当。

事人在完全自愿的情形下来选择的话是肯定不会作出如此表示的。由此可以推断。

地位平等意思自由应是调解自愿原则的重要前提。然而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中,当事人双方在地位实际上是很难平等的,尤其是作为被告的一方更是经常处。

于劣势。劣势地位的产生往往有如下一些原因:一是被关押的被告在信息的获取。

上远远比不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方或自诉人,因而对自己的行为性质,行为后。

果缺乏比较正确的认识和估计;二是刑事被告对刑事处罚往往有一种畏惧感,心。

理压力大,有时甚至错误寄希望于调解能减轻自己的刑事处罚,特别是自诉案件。

由于调解结案能产生自诉人撤回起诉的法律效果,一撤诉自然刑事诉讼也就撤。

了,因此处于劣势的被告人往往用牺牲自己的经济利益的方式来换取较轻的刑罚;

三是由于法官的自觉或不自觉施加的影响,如法官往往将被告人接受调解(尤其。

调解方案是法官提出来的)作为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的一个表现或作为标准,因此。

常常暗示被告人如能接受调解将在量刑是予以轻判,而这种“优惠”的反面就是。

如果被告人能接受调解将可能受到更重的刑事处罚,在这种隐形“威胁”之下被。

告人地位还能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或自诉人平等吗?地位的不平等必然造成调解。

的不自愿,而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又往往会抱一种乘人之危的想法以。

被告人刑事责任相要挟,并漫天要价,分厘不让。

4、刑事与民事的审判组织竞合将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庭前调解更。

加显现不合理。

(1)刑事庭前调解无法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基础上进行调解。

在审判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要被告人有被取保候审的,都会组织双方。

就民事权利部分进行庭前调解,此时由于没有经过开庭审理,对案件的事实只能。

凭借对案卷阅读而有所掌握,但就是这样那也比被告人所掌握的民事部分权利的。

诉讼信息还是要多得多,可想而知此时被告人在案件的认识信息上是无法与刑事。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方相比的,再加上又没有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基础上进行调。

解,主审人的种种意见或。

暗示对被告人影响又是无所不在,所以被告人的调解意。

志自愿原则也只形式而已,无法真正实现。

(2)现行的调审主体合一的刑事庭前调解使调解人员具有潜在的强制力。

我国法院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时,占绝大多数在刑事开庭前调解成。

功,但这种调解自愿性已经受到广泛怀疑。由于“调审合一”模式的天然缺陷,

已经使得自愿原则很难在纯民事诉讼实践中得到法官的严格遵守。在这种模式下。

将她适用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那结果只会更加难予让被告人实现调解的自。

愿原则。法律将法官设计成兼具审判者和调解者双重身份的诉讼主体,我国的法。

院庭前调解主持主体主要是案件承办审判员和合议庭,由于调解人就是案件主审。

人,势必会造成调解结果和审判结果的竞合。一方面,他作为调解人,要帮助当。

事人澄清事实,解释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疏导,钝化矛盾,消解分歧,促。

使当事人达成协议。另一方面,他又是诉讼的指挥者和纠纷的裁判者,他可以认。

定或否定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支持或反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主张。这种身份上的。

竟合,使调解人具有潜在的强制力。

(3)调审合一的刑事庭前调解使得调解人(主审员)具有以判压调能力。

由于调解人员具有双重身份及地位上的优势,以合意为基础的调解常常变为法官。

主持引导下的强制性调解,甚至有的毫无顾忌直言;“如果你不接受的话,那将。

对你更加不利;。”从而常常出现以判压调,主持刑事庭前调解的审判人与主持。

刑事庭审的审判人员是一致的,调解人本身就是该案刑事的主审人,这就使有的。

审判员在调解不成时,会以审判刑事权为后盾,告知当事人如果不服从调解意见。

他将获得对其更加不利的判决从而使案件当事人违心接受调解。这种庭前调。

解方式并直接给当事人形成心理上的压力,导致刑事庭前调解功能的扩张和审判。

功能的萎缩。

二、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程序正当性建立。

1、从立法上进一步规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程序,

同时对一些诉讼权利的保障问题上进行细化和明确。有的人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主要是服从刑事审判,无论从程序上,还是从实体上均要体现“附带的性质”因。

此,对民事部分的诉讼权利保障问题上只能夹杂在刑事诉讼当中。这种观点,笔。

者不能认同,首先我国目前法律就已经明确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应当适用。

我国的《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而且还明确在刑事部分已经判。

决后再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按民事诉讼案件进行受理,此时的审判。

完全适用《民法通则》以及《民事诉讼法》,这样一来,就有可能出现此时审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与彼时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实际操作和适用法。

律不一样,这种现象的存在本来就是不正常的现象,也是立法技术上有问题的表。

现,因此,应当在立法上进行平衡和完善。

2、刑事调解必须在“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前提下进行。有学者认为,

一则在调解中,关于案件的是非问题由当事人自己去理解和认识,法官不能发表。

任何意见,二则调解不是判决,没必要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所以可以在庭。

审前后的任一阶段进行。对此,笔者认为,如果仅仅将目光集中在民事诉讼中,

上述意见确实是有道理的,但如果扩及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就很有认。

真思考的必要了。因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部分虽是一“附带”的部分。

但不论在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中民事部分的处理和刑事部分的处理实际是。

联系在一起的。自诉案件中调解成功就一般可由自诉人撤诉从而终结民事和刑事。

两个部分的诉讼。而在公诉案件中,被告人如能真心实意地主动赔偿民事原告人。

的损失则也自然会影响到刑事处罚的轻重。同时,在刑事诉讼中,罪与非罪,轻。

罪与重罪,未经开庭审理是很给确定的,罪与非罪对调解时双方的心态的影响也。

是必然会存在的。更何况,实际中也有明明罪当提起公诉,依法严惩,但由于当。

事人在庭外甚至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从而实际上影响了司法。

机关依法严惩犯罪分子。为了调解的自愿与合法,为了打击犯罪,我们认为有必。

要正确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两者处理的关系。而要处理。

好这二者的关系,做到在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再进行刑事调解就显得十。

分必要。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应当界定在开庭审理后进行比较适宜。

以刑事庭前调解应当严格限制。

3、设立具有相对独立程序的刑事庭前调解,废除由审判刑事部分的法官主。

持庭前调解。

前面讲过对刑事庭前调解要进行严格限制,但并不是就搞一刀切,因为刑事。

庭前调解毕竟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也大大提高了效率,所以对。

刑事庭前调解应当进行完善,在程序上和设置上进行比对构建。笔者认为可以用。

设立刑事庭前会议制来代替原来由主审刑事的承办人来主持的庭前调解。我国相。

关的司法解释已明确了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我们应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我国刑事诉。

讼中的庭前会议制度。庭前会议应由庭前准备人员来组织,实行主审刑事与主持。

庭前会议的组织或人员相对分离,避免审判权扩张到庭前会议上。在庭前进行交。

换证据,整理争点的基础上,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情况下,组织当事人进行。

调解。庭前会议制度可在当事人“得到充分信息”的基础上,理智地进行意思表。

示,保证调解的公正性,从而也促进刑事调解程序的正当性和效率性。

随着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深入,平等的司法理念越来越突出,但在刑事诉讼中。

被告人身上这一点似乎滞后了一些,具体来保证他们平等参与诉讼措施少一些,

比如“米达兰规则”中的沉默权要在中国作为一项原则来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目前几乎不可能。在大多数人眼里认为刑事被告人几乎就是罪犯对他们。

讲那么多权利没有多大必要,然而当我们着力在建立一套能保证无罪的人不被追。

究刑事责任制度时,这一切平等给予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就必须考虑,否则具有平。

等意义的法治将不复存在。

案件汇报材料范文怎么写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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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法院始终把民事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减少涉诉信访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调解意识,讲究调解艺术,丰富调解手段,逐渐摸索出了一套调解工作经验,有力地指导了民事诉讼。,该院共受理民事案件2279件,调解、撤诉1858件,调撤率达到了81.5,创历史最好水平。今年1至8月份,该院民事案件调解率又创新高,达到了84.8,涉诉信访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了48.4。

一、更新理念,提高调解意识。

——县法院党组认识到,民事调解作为一种民事审判结案方式,在国内素有“优良传统”的美誉,在国外则被誉为“东方经验”,从目前看,调解已成为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司法手段,已从一种优良的司法传统升华为一种现代审判理念。基于此,该院把更新干警的司法理念,提高全员调解意识作为重点抓在手上。一是强化调解优先意识。近年来,该院一直把全程调解、优先调解贯穿在民事审判工作的各个五一节,坚持立案时、开庭前、开庭中、判决前均进行调解工作,达到了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的目的。二是强化以人为本意识。要求全院干警都要坚定司法立场,把群众观点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司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做到了廉洁勤政、主动服务,减少了诉讼的冷漠和生硬,为审判工作注入了更多的人文关怀。三是强化维护稳定意识。在人民内部矛盾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的新形势下,该院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案件调解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把调解作为结案的主要方式,从而充分发挥了案件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四是强化有机结合意识。该院不断加强民事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系,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机制的建立。同时,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未发生久调不决的问题。对于当事人不愿意调解、虽愿调解但双方要求差距过大的案件,全部及时做出了判决,未发生超审限案件。

二、合法规范,把握调解原则。

近年来该院的调解工作严格贯彻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产结合工作实际确立了“合法、公开、效率、规范”的“调解四原则”,对指导调解工作规范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正确把合法原则。该院坚持在事诉讼调解的过程以及在法官主持下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做到了不违背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集体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未出现强迫当事人调解的问题。二是正确把握公开原则。即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做到公开调解;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调解的,可以不公开调解。三是正确把握效率原则。该院坚持以及时、便捷的方法开展调解工作,明确规定以调解为名而拖拉办案的法官,按照有关纪委规定予以处理,有效地防止了调解效率低下的问题。以来,该院调解的案件,80以上均在两个月内结案,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对于当事人不愿意调解、不适合调解的案件以及经调解不成的案件,都能够及时做裁判,防止了因久调不决而造成案件审限过长甚至超审限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省了审判资源。四是正确把握规范原则。在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坚持仪态庄重,着装规范,使用“法言法语”,没有出现行为和语言失范问题,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在制作调解书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规范来进行制作,防止了调解书失范。近年来,该院正确把握“调解四原则”,调解工作做到了合法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调解、强迫调解问题,没有出现超审限案件,也没有出现调解书不规范的问题,更没有发生因调解工作而出现的信访上访案件。

三、建立机制,拓宽调解渠道。

案件汇报材料范文怎么写篇六

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的一项重点工作。x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决策,按照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分子,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我市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有序进行。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吴华院长为做好这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加强对全市法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及时下发通知,全面安排和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两县三区法院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依法审理了一批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今年1至11月份,全市法院共审理商业贿赂案件8案8人(其中含二审1案4人),涉案金额34.37万元(其中含二审案件10万元)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占生效判决人数的12.5%,有力地惩罚了商业贿赂犯罪分子,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审判重点,依法惩处严重商业贿赂犯罪分子。

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部署,我们在审判工作中突出了对商业贿赂“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犯罪案件的审判。一是对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犯罪行为,特别是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发生在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九大行业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依法及时审判,从严惩处;二是依法严惩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及重大受贿案件的行贿人员。在此基础上,全面加强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同时,对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商业贿赂犯罪大要案件,加大督办力度。如浚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刘振兴受贿10万元一案,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振兴有期徒刑八年;宣判后被告人刘振兴以“事实不清,量刑过重”为由上诉至市中院。经审理,市院认为被告人刘振兴身为在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10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二审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

认真领会法律精神,严格区分罪与非罪。

在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中,相关经济、行政法律法规中关于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贿赂的规定是我们审判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基础和前提。某种行为方式,如回扣、折扣、佣金、附赠等是否属于商业贿赂,我们首先要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经济、行政法律法规加以认定,如果不属于商业贿赂,则行为本身不存在犯罪问题;如果根据相关经济、行政法律法规认定属于商业贿赂,则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贿赂犯罪,需进一步依据刑法规定进行认定。因此,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经济、行政法律法规及刑法关于商业贿赂规定的精神,对于做好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至关重要。在工作中,对社会关注而又争议较大的问题,我们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认真分析,从严把握,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特别注意了准确把握贿赂犯罪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避免将属于行业不正之风的行为当成犯罪进行追究;准确区分单位与个人犯罪的界限,既要避免将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一般违法行为作为单位犯罪进行追究,又要避免混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限,将个人犯罪当作单位犯罪,或者将单位犯罪作为个人犯罪进行不当追究;既要防止放纵犯罪,又要避免冤枉无辜。

四、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罚功能。

宽严相济是党和国家的基本刑事政策,正确运用这一政策,对于充分发挥刑罚“惩罚、预防、教育”功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特别是对于顶风作案的,或者案发后隐瞒犯罪事实、毁灭证据、订立攻守同盟、负案潜逃等企图逃避法律追究的,依法从严惩处。对在自查自纠中主动向单位、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讲清问题、积极退赃的,或者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有自首、立功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在行业、领域内带有一定普遍性、涉案人员众多的案件,我们根据“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要求,突出重点,区别对待,防止因打击面过宽导致不良的政治影响和社会效果。

五、加强政策法律问题研究和指导,确保办案质量。

商业贿赂情况复杂,审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专业性、政策性都很强。对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特别是发生在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和部门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中的问题,我们深入调查,认真研究,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审判,确保办案质量。市中院就人民法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积极听取地方法院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对下级法院审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工作及时予以指导,增强了审判指导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实效性。

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我们深入了解和听取相关单位对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人民法院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审判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存在的管理缺陷和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其纠正。在案件查处、政策指导等方面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结合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规定,针对反商业贿赂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促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七、切实做好司法宣传工作,不断扩大专项治理工作的社会效果。

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充分揭露商业贿赂的社会危害性,增强人们反商业贿赂的决心和信心,扩大治理商业贿赂的社会效果,展示了人民法院专项治理工作的初步成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有力地推动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抓好督促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贯彻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重大决策和部署,重在抓好落实。今后一段时间,人民法院在谋划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将进一步切实抓好督促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适时检查各基层法院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求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案件汇报材料范文怎么写篇七

当前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强化,涉及国土资源工作的信访事项呈现多发、频发态势。市国土资源局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新情况,研究把握新规律,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及时妥善解决了大量信访问题,较好的履行了部门职责,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43起,其中省、市转29起。到目前为止,已结案234起,占信访总量的97%,三级终结4起,已进入三级答复程序的5起,正在协调处理的3起,真正做到了信访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v^门牵头、财政、建设、规划、房产、劳动保障、民政、公安等部门参加的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每年初,市政府都召开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信访工作专题会议,集中对全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和处理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安排部署,签订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把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市的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逐步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国土资源信访管理机制。

二、完善制度,规范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国土资源局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信访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制定了《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规定》,把信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工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了信访工作分析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信访工作情况分析会和调度会。在各乡镇所汇报工作的基础上,大家共同讨论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排查梳理本系统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研究化解措施。年初,市政府开始了新农村建设和合村并点工作,由于部分群众对这项工作不理解,对建设中的用地问题产生了疑问,出现了新的上访苗头,通过对已出现的信访情况分析后,大家一致认为,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我们宣传不到位和有些村不及时召开群众会、代表会通报相关情况。找出症结后,我们对症下药,加大宣传力度和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透明度。由于采取措施及时,使这方面的信访量大幅度减少。

四、做好初访,把信访事项化解在萌芽状态。

案件汇报材料范文怎么写篇八

20aa年在^v^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业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督查科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为民服务理念,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v^督查科主要担负着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工作,以及配合^v^接待科开展好日常群众来县接访等工作。以来督查科共接收到上级交办重要信访案件86件,均严格按相关要求给予100%办结;督查科共组织接待群众来县上访326批1640余人次,未出现一批次差错,获得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来访群众认可信任。

二、工作成效。

(一)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素养。

1、坚持学习政治理论。自今年2月以来,督查科全过程参加局党组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参与各项集体活动,并着重加强对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国^v^章程》、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改进作风相关规定、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辅导材料的辅导学习,科室认真撰写自学笔记近2万字,并严格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通过一年来的政治学习,科室同志认真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高度强化了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认真接待,畅通渠道为民服务搞好疏导。

当前,我县经济社会正在大跨步的前进,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繁重,矛盾、纠纷、利益调整等问题凸显,群众维权意识明显提高,这些变化都对新时期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接待群众来访是^v^每个科室日常工作任务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在日常接待群众工作过程中,督查科注重做好以下方面:1、坚持畅通信访渠道,真心为民服务。一年来不论是在县政府还是局机关担负接访任务时,科室都热情认真耐心细致的接待每一名来访群众,仔细了解群众的诉求和想法,对照相关法规政策和规定进行一次性告知,对属于有关行政机关受理范围的认真履行受理交办手续,对不属信访职能范畴受理的,搞好登记解释宣传引导等工作,避免群众无序的在各单位之间来回跑冤枉路。2、树立法治思维意识,搞好疏导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在日常工作的实践中,科室同志不断树立法治意识,在服务好群众的基础上,积极向来访群众宣传新时期信访制度变革的新内容、新要求,特别是针对重复访、越级访、信访老户以及缠访闹访群众,敢于担当敢于面对,向群众耐心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法规政策,并积极配合县公安机关依法维护信访秩序正常运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

(三)扎实工作,认真督办信访案件。

(四)廉政勤政,发扬艰苦奋斗。

案件汇报材料范文怎么写篇九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标题民事申诉状。

(2)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基本情况。

(3)案由:写明申诉的案件名称,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判决、裁定编号及制作日期,并表明对该裁判不服,提出申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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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文。

(1)请求事项:概括写出请求人民法院解决什么问题,从原则上说明要求达到的目的。

(2)事实和理由。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诉人签名、盖章。

(3)申诉日期。

(4)附项。

二、格式:

民事申诉状。

申诉人:

被申诉人:

案由: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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