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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省教育厅发文

时间:2022-12-01 05: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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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省教育厅发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工作,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减缓衔接坡度,化解家长焦虑,帮助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平稳过渡,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科学实施幼儿园入学准备和小学入学适应等教育教学活动,建立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

(二)阶段性目标

到 年 9月底前,完成幼小衔接省级实验区和试点园(校)的遴选及省级专家团队的组建工作。实验区完成区域实施方案制定,试点园(校)完成入学准备实施方案和入学适应实施方案。

到8月底,试点实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总结推广10个左右幼小科学衔接的典型案例,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幼小科学衔接教研、教学模式和经验。全省“小学化”“超前教学”“违规培训”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幼小联合教研模式初步构建。召开全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全省幼儿园、小学全面开展幼小科学衔接工作。

到6月底,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及家长的教育观念与教育行为明显转变,课程衔接、联合教研、家园校共育及动态监管等幼小协同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幼小科学衔接教育生态基本形成。

二、主要举措

(一)扎实开展幼小科学衔接课程教学改革行动

1. 幼儿园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各类幼儿园要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为小学入学做好基本素质准备,为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将入学准备贯穿到幼儿园三年教育的全过程,不断引导教师树立科学衔接的理念,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规范实施保教活动。旗帜鲜明反对和制止“小学化”倾向,坚决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的教育环境、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和管理方式。大班下学期要根据国家制定的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针对性地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建立对小学生活的积极期待和向往。

2. 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各小学要强化主动意识,积极与周边幼儿园开展衔接,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适度调整班级环境、作息安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形式、学科评价、班级规则等,解决幼儿园和小学教育中衔接坡度过大、过陡问题。根据国家课程标准,适度调整一年级课程安排,坚持零起点教学,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从身心、生活、社会和学习四个方面帮助儿童做好入学适应,强化以儿童为主体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创设充满童趣的班级环境,营造包容和支持的心理氛围,最大程度消除儿童的陌生体验和不适应。改革教育评价方式,建立多元化评价机制,从关注结果转为关注操作和思维过程,重视形成性评价。尊重每个儿童原有经验和发展水平,有针对性为每个儿童提供个别化教育指导,切实改变忽视儿童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的现象,坚决纠正超标教学、盲目追赶进度的错误做法。

(二)全面开展幼儿园小学联合教研行动

1. 发挥教研引领作用。各地教研部门要把幼小衔接作为教研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教研计划,推动建立幼小学段互通、内容融合的联合教研制度。将幼小衔接作为“十四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课题,开展持续深入研究,形成基于儿童为本、学情研判、突出教学方法、学生核心素养的衔接机制,积极探索跨学段、跨领域的主题课程和项目课程的有效实施模式。

2. 组建联合教研共同体。各地要成立由1名小学教研员和1名学前教研员共同牵头负责的联合教研小组,专门负责区域内的幼小衔接教研工作。鼓励幼儿园与小学实现双向对接,建立幼小互访制度,建立学习共同体。每周定期组织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开展有效衔接专题教研,每月定期组织教师走进幼儿园、小学开展现场教研活动。联合教研小组要主动搭建区域交流平台,组织幼儿园和小学相互学习、相互交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师在幼小衔接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困惑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三)认真开展教师幼小衔接专业提升行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制定幼小衔接专项培训方案,加大对《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4号)和本实施方案的宣传培训力度,将幼小衔接教育纳入对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新入职教师培训和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要求,引导教师有针对性地帮助儿童做好身心、生活、社会、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和适应教育,切实提高园长(校长)、教师科学实施幼小衔接的专业能力。各地要主动搭建区域交流平台,组织幼儿园和小学相互学习、相互交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不断提升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解读儿童行为的能力,以及抓住教育契机给予儿童适时、适宜的回应与支持的能力。

(四)积极开展家园校携手共育行动

学校要把家长作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建立有效的家园校共育机制,搭建家园校沟通平台,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幼儿园和小学,共同做好幼小衔接工作。通过访谈、座谈、问卷和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及时了解家长在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方面的困惑、问题及意见、建议,做好释疑解惑,帮助家长解决儿童衔接教育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了解超前教育的长久危害,主动拒绝超前教育。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理念和教育理念,促进家园校有效沟通,实现家园校携手共育。

(五)深入开展违规办学行为综合治理行动

1. 开展违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40号)提出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要求,结合我省“双减”工作部署,集中开展对各类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在新学年开学后,幼儿园要对大班幼儿在校外参加学前班、幼小衔接班等情况进行摸底汇总,全面掌握幼儿参加校外幼小衔接的情况。对大班幼儿无理由不到幼儿园就学要进行跟踪核查,摸清幼儿去向,做好劝返工作,并向其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情况。针对摸排发现的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推动校外培训机构整改。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幼儿园门口散发“幼小衔接”相关的培训广告,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针对幼儿开展“小学化培训”,对发现的校外培训机构针对在园幼儿开展学科类知识培训,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等名义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的机构予以停业整顿,并列入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要吊销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

2. 坚决遏止各种违规办学行为。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各地要将“小学化”问题作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或挂名参与幼小衔接培训,对存在类似行为的在职教师要坚决予以处理,直至吊销教师资格证,同时追究校长连带责任。对办学行为严重违规的幼儿园和小学,追究校长、园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三、进度安排

(一)精心部署,试点先行。省教育厅加强推进幼儿园入学准备和小学入学适应教育工作统筹,建立23个幼小衔接试点县(市、区)和125对试点园校,组建省级幼小衔接专家组(见附件),编写《江苏省幼小科学衔接指导手册》,对幼小衔接工作进行全面指导。鼓励各设区市和县(市、区)设立一批幼小衔接试点园(校),组建设区市、县(市、区)幼小衔接专家组,推动更多幼儿园和小学加入科学幼小衔接实践。8月底前试点园(校)分别完成幼儿园大班下学期入学准备活动方案和小学一年级上学期入学适应活动方案,秋季学期开始实施。省教育厅将在内涵建设项目中向幼小衔接予以倾斜,并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宣传推广幼小衔接典型经验。

(二)总结经验,全面铺开。各实验区和结对试点园(校)每季度要对试点工作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经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基教处。秋季学期开始,各地要在研究分析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试点成效、梳理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结对幼儿园和小学建立幼小协同的合作机制,实行常态化联合教研制度,加强在课程、教学、教研和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合作,幼儿园大班和小学一年级教师定期集中参加教研、培训。

(三)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系统总结本地区实践经验成果基础上,完善幼小衔接政策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健全完善联合教研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教师在幼小衔接实践中的困惑问题,切实提高幼小衔接科学化实施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幼小衔接是基础教育实现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涉及千家万户幸福的民生工程。各地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幼小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行政、教研部门、各幼儿园和小学开展全面系统学习,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幼小衔接工作纳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积极探寻应对的策略措施,统筹各方资源,提供经费支持,确保幼小衔接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健全推进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幼小衔接开展情况纳入开学工作检查、教学常规检查和教育教学督导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对存在问题的幼儿园、小学要实施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健全幼小衔接的科学评价机制,将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纳入幼儿园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成效突出的幼儿园(小学)和教师给予表扬奖励,鼓励各地教育部门结合幼小衔接工作实际按规定对工作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幼儿园(小学)和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学校评优评先和教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宣传科学做好幼小衔接的重要意义和有效途径,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和小学超课标教学等错误做法,树立科学导向,引导家长自觉抵制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支持和参与幼小衔接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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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疫情风险等级提醒

9月28日15时全国各县区疫情风险等级情况:全国现有3个高风险地区(涉及福建省莆田市、厦门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47个中风险地区(涉及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化市)。

一、3个高风险地区

福建省莆田市(1):仙游县枫亭镇(滨海社区居委会、湄洲湾工业学院社区居委会、下社村委会、和平村委会、斗北村委会、海安村委会、荷珠村为低风险地区,学士社区、上浒村、沧溪村、锦湖村、溪北村、溪南村、东宅村、山头村、海滨村为中风险地区)。

福建省厦门市(1):同安区新民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1):巴彦县兴隆镇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街道办事处。

二、47个中风险地区

福建省莆田市(23):仙游县赖店镇象岭村,仙游县郊尾镇宝坑村,仙游县赖店镇锦田村顶厝自然村,仙游县鲤南镇横塘村富力院士廷8幢,仙游县鲤南镇仙安社区以八二五南街213号为中心(东侧八二五南街163号至八二五南街269号,南侧兴国西路135号至兴国西路13号,北侧八二五南街163号至八二五南街225弄3—7,西侧八二五南街225弄3—7号至兴国西路135号)范围内,仙游县鲤南镇西埔社区温泉东路2250号锦行车行以前门为中心左、右、后侧各500米范围,仙游县园庄中学,仙游县度尾镇仙竹村,仙游县园庄镇枫林村,仙游县园庄镇园庄社区,仙游县枫亭镇学士社区,上浒村,沧溪村,锦湖村,溪北村,溪南村,东宅村,山头村,海滨村;秀屿区笏石镇笏西路以东、北埔路以西、兴秀路以南、大营路以北的区域内,以笏石镇阳光幼儿园为中心、南至大众路、北至70米外无名路、西至荔港大道、东至160米外无名路范围内,笏石镇荔港大道(笏石段)以东、秀郊路以西、东圳水渠以南区域内,笏石镇荣府一品小区。

福建省泉州市(4):泉港区界山镇鸠林村,界山村顶府自然村;安溪县龙涓乡长新村;晋江市陈埭镇苏厝村部分区域(和平北路145-149号、213号、230-232号)。

福建省厦门市(11):思明区中华街道仁安社区部分区域【苏厝街14-1、14-2、16、18、20、26、28、30、32、34、71、73、75、77、91号,外清巷1、2、3、3-1、3-5、4、6、8、10、13、17、19、21号,盐溪街12号-36号(双号)、1号-33号(单号)、52号-58号(双号)、62号-70号(双号)、78号-102号(双号),虞朝巷(全部门牌号),吴厝巷9、10、11、12、13、14、16、17、19、21、23号】,开元街道后江社区福满家园小区;同安区西柯镇官田洋一里,大同街道碧岳村,大同街道古庄顶布房里,祥平街道凤岗社区,祥平街道阳翟社区,祥平街道西湖社区山坪里,五显镇布塘村美安里;海沧区嵩屿街道水云湾小区;湖里区江头街道吕岭社区彩虹花园小区。

福建省漳州市(1):台商投资区福龙社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7):南岗区爱达88小区;巴彦县兴隆镇浩鹏世纪花园小区,恒隆花园小区,巴彦镇中兴家园小区,盛隆国际小区;木兰县木兰镇香江水岸小区;松北区万达秀园小区。

黑龙江省绥化市(1):北林区鑫港湾小区。

境外地区全为高风险。

专家提醒

一、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办法,既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又保护他人、保护整个社会人群。如需预约,或有疑问,可通过线上或电话等方式,咨询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及接种单位。

二、合理安排出行,主动配合查验。原则上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务必提前了解途径地和目的地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

三、减少不必要的聚集。聚餐时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保持健康习惯,自觉做好防护。乘坐电梯、公共交通工具及出入农贸市场、超市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公共场所注意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缩短停留时间。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用肘袖遮掩口鼻。加强室内通风消毒,保持空气流通。

五、坚持健康饮食,去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食品,尽量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储存和加工食物时,砧板、菜刀、餐具等生熟分开、及时清洗。肉蛋海鲜等食物烧熟煮透。

六、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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